四川在线记者 殷鹏 文/图

  截至目前,全省生态环境系统共抽查复核了894份环评文件,共对61家编制单位及93名编制人员予以通报批评和失信记分,累计失信记分155次,查处力度位于全国前列。这是记者4月29日从四川省生态环境厅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的。

  “经过一年多实践,环评质量考评‘红黑榜’制度已初见成效。”省生态环境厅副厅长李银昌介绍,通过“红黑榜”制度,环评编制质量差、业务能力不足、责任心不强的单位一次或多次上榜,逐渐进入“限期整改名单”“重点监督检查名单”“黑名单”等三个失信名单,“红黑榜”宣传引导、信用累计、警示惩戒等作用逐步加大,为持续改善全省生态环境质量打下坚实基础。

  “红黑榜”究竟是什么?

  通过正面激励和反面警示,倒逼环评单位提高编制质量

  何为环评质量考评“红黑榜”?据李银昌介绍,随着国家“放管服”改革的深入推进,环评编制单位资质取消后,在川注册环评编制单位从30家发展到近500家,而这些环评编制单位质量参差不齐,给环评质量管理带来压力和挑战,也给我省重大项目推进带来一定影响。

  在背景下,为加快环评速度,同时提高环评质量,去年省生态环境厅创新建立环评质量考评“红黑榜”制度,旨在通过正面激励和反面警示相结合的方式,倒逼环评编制单位提高编制质量,引导帮助企业择优选择编制单位,缩短工作周期、提升质效。同时建立健全我省环评市场诚信体系,促进我省环评行业持续健康发展。

  记者从会上获悉,“红黑榜”目前共有三个层次名单,分别为重点监督检查名单、限期整改名单和黑名单。

  其中,对列入“重点监督检查名单”的信用管理对象,全国各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对其编制的环评文件复核将提高抽取比例和频次。对列入“限期整改”的信用管理对象,限期整改期间全国各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不受理信用管理对象报送的环评文件。

  而被列入“黑名单”的编制单位,处罚期限为5年,期间全国各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不受理信用管理对象报送的环评文件——三个名单层层递进、惩处力度不断加大,违法成本不断提高。

  “红黑榜”成果如何运用?

  实现环评编制单位和编制人员“双罚制”

  值得关注的是,“红黑榜”实现了“双罚制”,即对环评文件存在质量问题的环评编制单位和编制人员都实施相关处罚,也就是无论是单位或个人都必须承担各自的失信后果,两者无法互相推诿、顶替。任意一方进入失信名单,开展后续环评工作或者报送环评文件时,都会受到全国各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更加严格的监管或限制。

  例如,一家环评编制单位进入“限期整改名单”,那么它无论换哪一位环评工程师,限期整改期间都不能以本单位名义报送环评文件;如果一位环评工程师进入“黑名单”,那么他无论换到哪家公司,5年内也无法以自己名义签字报送环评文件。

  “‘红黑榜’有效引导企业择优选取环评编制单位。”在李银昌看来,“红黑榜”动态更新监管信息,规范环评市场,建设单位在选择环评编制单位时,可以避免选择这些业务能力差、出错几率高的单位。同时,通过提前介入环评文件编制过程,有效避开常见问题,提高环评文件编制质量。

  哪些单位上了“红黑榜”?

  已有18家环评编制单位被列入“黑榜”

  李银昌透露,目前,重庆九天环境影响评价有限公司等10家单位已列入“限期整改名单”,安徽通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等7家单位已列入“重点监督检查名单”,重庆丰达环境影响评价有限公司已列入“黑名单”。其中,德阳显众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四川中环立新环保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等7家公司在全省范围内均被通报并失信记分2次。

  “从质量情况上看,环评质量差的文件存在许多共性问题。”李银昌介绍,首先是降低环境影响评价等级,导致预测对环境的影响程度和范围出现偏差。其次,主要污染源或污染因子遗漏,导致提出的环保措施缺失或不足。最后,环保措施可行性论证不可靠,导致提出的环保措施不能有效地消除环境污染,“这样的环评文件根本无法发挥源头预防、决策参考、改善环境的作用。”

  下一步,四川将将继续运用环评质量考评“红黑榜”制度,综合运用环评文件评分、大数据校核等手段,坚持问题导向和严惩重罚,持续严格四川环评质量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