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射洪市公安交警大队在射洪市城区米市坝街三巷路段开展专项检查时,一辆小型轿车进入了执勤交警的视线。“当时车速突然减慢,并且司机有故意绕行的行为。”见该车形迹可疑,交警立即上前将其拦停至路边进行检查。

  司机打开车门刚下车,一股酒味便扑鼻而来,交警立即使用呼吸式酒精检测仪对其进行检测。就在交警准备检测仪器时,田某转身试图趁机逃跑,但被交警及时挡获。经检测,田某酒精含量为99mg/100mL,属醉酒后驾驶机动车。随后,执勤民警将田某带至射洪市中医院提取血样送检,并口头传唤其到射洪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办案区接受进一步调查。

  据了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醉酒驾驶将受到吊销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并追究刑事责任的处罚。

  (全媒体记者 吕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