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小军 四川在线记者 陈松

  四川在线记者6月12日从四川省高速公安四分局获悉,近日,四分局八大队查获一起无证还酒驾交通违法案件,在强有力的证据面前,当事人承认了自己的违法事实,等待他的将是15天以下的行政拘留和并处最高3400元罚款的严厉处罚。

  6月10日晚,高速公安四分局八大队按照上级安排在荣县南收费站开展“四整治一攻势”专项夜查。22时15分许,执勤民警远远看到一辆面包车在内广场前方的应急车道停车,发现异常后,民警立即组织同事一同向前查看,发现该面包车还关闭了车灯,但在内广场的灯光中还是看到了副驾驶和驾驶员调换了位置,执勤民警走近对其进行检查时,发现车内有一股酒味,于是民警将两人带出收费站,在办案区对两人开展调查询问,他们均称停在应急车道是为了上厕所,在距离仅仅20米左右的内广场停车上厕所,显然是不太可能。于是民警让两人出示驾驶证和行驶证,坐在副驾驶的男子还狡辩,称自己未开车,为什么要出示驾驶证,而坐在驾驶位置的女子称自己未随身携带驾驶证,经过民警的核查,发现女子林某会有驾驶证,而男子曹某准驾车型为D照的驾驶证已经注销,已然是无证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