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新闻网讯(全媒体记者 蔡志凌)近日,我市棚户区改造工作获国务院正面激励,国办发〔2021〕17号文件肯定我市棚户区改造工作积极主动、成效明显。作为全国9个、全省唯一市州,我市获得了2021年中央财政正面激励专项资金2000万元,专项用于全市棚户区改造。 

  据了解,在推进城市建设发展过程中,我市将棚户区改造与海绵城市、公园城市、智慧城市等创建有机结合,完善配套设施,打造精品工程,厚植绿色底蕴,走出了一条具有特色的棚户区改造新路,让人民群众住有所居、住有宜居、住有雅居、住有安居、住有乐居。 

  一组数据显示出我市不遗余力加快推进棚户区改造工程的魄力:自棚户区改造工作开展以来,截至今年6月底,实现棚户区改造开工约11.27万套(涉改面积约1014.3万平方米),累计投入资金约457.81亿元。其中,2020年棚户区住房改造开工9522套、基本建成3888套,完成投资70.6亿元,排名全省前3位。

  通过棚户区改造,我市实现33.81万人“出棚入楼”,搬入环境优美的小区,享受专业的物业服务,人居环境得到显著改善,户均住房面积从不足60平方米增加到90平方米,棚户区居民喜迁敞亮新居的梦想得以实现。 此外,棚户区改造对稳就业、稳投资、化解社会矛盾、带动产业链发展起到推动作用,实现了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双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