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市东坡区人民法院办案人员介绍,东坡区境内全部天然水域均为禁捕区域,禁捕时间为2020年1月1日至2029年12月31日,暂定10年,在禁捕区和禁捕期内,全区禁止生产性捕捞,禁止使用木筏、轮胎等类船具从事休闲娱乐活动,禁止使用台钓、排钓等方式从事游钓活动,也禁止“三无”船舶进入,更禁止销售、收购在禁捕区和禁捕期内捕捞的渔获物,在此期间,如果违反相关法律法规,都将受到严厉的法律制裁。

  “东坡区作为长江流域‘十年禁渔’区,‘十年禁渔’工作启动以来,我们便充分利用网络新媒体平台开展禁捕政策宣传,及时发布禁渔公告、宣传标语、法律法规等禁捕内容,在全区重点水域、沿河重点部位开展了错时段巡逻。”眉山市公安局东坡区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东坡公安将严厉打击非法捕捞、规范休闲垂钓行为,希望大家切勿以身试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