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5日,上游新闻(报料微信号:shangyounews)记者从四川省纪委监委获悉,已经退休3年的遂宁市公安局原党委委员、副局长唐兴勇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鲜为人知的是,2014年时任遂宁市公安局党委委员、调研员的唐兴勇曾帮助自己表弟向自己的下属、时任遂宁市刑侦支队政委的陈小平共计借款700万元,后因借款未还,被陈小平找人在遂宁市公安局长期找唐兴勇催债,唐兴勇也因怕被围堵威胁,不敢到办公室办公。
1958年8月出生的唐兴勇是四川射洪人,1976年12月参加工作,1980年12月进入公安系统工作,长期在遂宁市下辖的射洪县公安系统工作。2005年12月,唐兴勇出任遂宁市公安局党委委员、纪委书记、警务督察长,2009年7月转任遂宁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2013年9月任遂宁市公安局党委委员、调研员,2016年11月去职党委委员只担任调研员,2018年8月正式退休。
上游新闻记者注意到,四川省纪委监委对于唐兴勇的相关通报中,没有说明其具体的违纪事由,已经退休三年的唐兴勇为何不能“平安落地”成为了坊间讨论的话题,2020年4月一份法院判决,披露了唐兴勇向自己下属借款700万元的一段往事。
2020年4月,遂宁市大英县原副县长、公安局原局长陈小平因犯受贿罪、寻衅滋事罪、行贿罪、对有影响力的人行贿罪,四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5年9个月,并处罚金120万元。判决书显示,陈小平的四项罪名中,寻衅滋事罪的犯罪对象正是自己曾经的上级、遂宁市公安局原副局长唐兴勇。2014年7至2016年6月期间,担任遂宁市公安局刑侦支队政委的陈小平曾向副局长唐兴勇借款700万元。
唐兴勇在庭审中以证人身份表示,“2014年,我表弟杨某从外地回遂宁,表示他的项目急需资金,希望得到我的帮助。”唐兴勇回忆称,他告诉做建筑工程的表弟,自己没有多余的资金,无能为力,但表弟从合作伙伴口中听说陈小平有现金,就托人找了陈小平,并约定双方见面谈,“我算是陈小平的上级,他答应借钱给我表弟杨某,但是必须以我的名义,跟我签订借款合同。”
唐兴勇随后在表弟杨某劝说下,以自己的名义向陈小平借钱,陈小平分三次将500万元打到唐兴勇驾驶员的账号内,唐兴勇将其转给自己表弟;后来陈小平又借款200万给杨某,借条仍由唐兴勇出具。
唐兴勇没想到的是,因700万元的借款,自己竟被下属在公安局办公楼里催讨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