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结合全国文明城市巩固提升工作和整治2021年“群众最不满意的10件事”要求,持续加大对摩托车和电动自行车驾驶员不戴安全头盔行为的整治和宣传力度,有效提升了市民的安全出行意识。
处罚与宣传结合
交警路面“授课”说安全
9月9日上午8时许,市城区各大交通要道路口迎来了上班“大军”,摩托车和电动自行车在道路中来来往往。“驾驶员,靠边停一下。”在市城区吉祥大厦路口,七八辆电动自行车及摩托车在路边整齐排开,所有驾驶员都在做同一件事,就是从车上取出安全头盔并规范戴上。记者发现,并不是所有驾驶员都很配合。“给很多驾驶员讲道理就是不听,那我们就把‘安全课’搬到街上来,好好给他们上一堂。”面对个别驾驶员的不理解,现场交警也是看在眼里急在心里,索性拿出了近年来因未佩戴安全头盔所发生的伤亡案例及视频,看完后,不少驾驶员的表情顿时凝重了不少,纷纷主动戴上了安全头盔。
“未戴安全头盔一事看似很小,存在的安全隐患却很大。”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一大队民警蔡鸿帆告诉记者,目前市公安交警部门对电动自行车驾驶员未规范佩戴安全头盔的行为主要以劝导为主,而摩托车驾驶员出现此行为,均依法记2分,罚款50元。
加大整治和宣传力度
提升市民安全出行意识
据了解,从今年1月以来,市公安交警部门按照全国文明城市巩固提升和整治2021年 “群众最不满意的10件事” 工作要求,共劝导电动自行车驾驶员未规范佩戴安全头盔的行为30000余次,查处摩托车驾驶员未规范佩戴安全头盔行为2000余起。
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相关负责人表示,近期,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将结合“一盔一带”专项行动,在市城区各重要路段设卡,继续加大对摩托车和电动自行车未规范佩戴安全头盔行为的整治力度。同时,将专项整治行动向农村和郊区延伸,突出管控薄弱的区域路段管理,加强管控薄弱时段的整治,并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进一步预防减少交通事故发生。期间,市公安交警部门还将扩大宣传范围,并以案例和法律为基础,组织民警深入社区、街道、乡镇、企业、学校等地开展宣传,提高广大市民的安全出行意识。
(全媒体记者 吕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