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非法码头整治工作推进不力

  四川省2018年制定的中央生态环保督察整改方案明确,要扎实推进嘉陵江等流域非法码头、非法采砂整治。四川省交通运输厅要求,2019年底前对不符合规划的非法码头完成拆除和生态复绿,彻底腾退占用岸线。但南充市降低整改标准,放宽整改时限,阆中、嘉陵、高坪、蓬安等县(市、区)整改工作滞后,侵占岸线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大部分砂石堆码场直至本次督察进驻前才完成整治。其中,嘉陵区河西砂石堆码场不符合相关规划,违规设置泊位30个,占地523亩,侵占岸线1500米,早就应该取缔。督察发现,该堆码场在整改期间变本加厉,入驻企业数量由2018年的23家增加至2020年的35家,砂石开采量由2019年的149.8万方增加至2020年的437.6万方,比当地政府批准的年度采砂量多出287.6万方,超采率高达192%。直至2021年3月禁渔期前,该堆码场才停止生产,此次督察进驻前才完成取缔和生态修复。

 卫星影像显示,嘉陵区河西砂石堆码场整改期间码头项目明显增加,经督察组核实,入住企业数量由2018年的23家增加至2020年的35家。图片来源:生态环境部微信公众号 卫星影像显示,嘉陵区河西砂石堆码场整改期间码头项目明显增加,经督察组核实,入住企业数量由2018年的23家增加至2020年的35家。图片来源:生态环境部微信公众号

  原因分析

  南充市及相关县(市、区)对长江生态环境保护修复的重要性、紧迫性、整体性、系统性认识不足,贯彻落实长江大保护决策部署不力,没有把修复长江生态环境摆在压倒性位置,未能及时解决流域生态破坏、环境污染问题,监管失职失责。

  督察组将进一步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并按要求做好后续督察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