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三:免费游玩是幌子,推销产品费用高

  [案情]

  2020年1月13日,家住峨眉的李女士等五名老年人向峨眉山市消委求助,称1月9日,他们被邀请在某农家乐开会,免费吃豆花饭,免费打牌玩耍,其间有商家现场演示,宣传推销食材净化机。每台价格3000元,五人每人购买一台。回家后,他们发现效果不像推销时所宣传的那样,感觉净化后的食材口感不好,想退货发现联系不上销售者,拨打售后电话也无人接听,找不到商家和销售人员,遂向当地消委投诉。峨眉山市消委接诉后,立即开展调查核实。通过李女士等人提供的销售商联系电话和购买产品的相关票据,与销售商取得了联系,并查询到该公司经营场所及联系方式。经过耐心细致的沟通调解,最终,该公司同意5名老人的退货要求。

  [评析]

  现在以老年人为目标的骗局有较多,不法经营者主要利用了老年人有闲钱、知识老化、节俭和防范意识差,通常组织老年人品茶聊天、开展活动、赠送礼品、免费旅游等活动,吸引老年人参与,然后再用话术一步一步地套路老年人,多发于医疗保健、投资理财、电信网络领域。为此,面对骗局,老年消费者一定要保持清醒的头脑,守住“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和“合法正规的渠道”两条底线,同时要多关注媒体、社区宣传栏等的防诈骗宣传,了解当前多发的各类诈骗手法,提高警惕。

  案例四:保健品虚夸包治疾病 消委不懈追回救命钱

  [案情]

  2019年4月17日,四川省内江市市中区消费者余女士到内江市消委投诉称:内江市市中区某食品商行组织中老年人到资中县、成都、重庆、大连等地以旅游会销的方式口头宣传所售保健品能够治好肾衰竭、肺癌、红斑狼疮等各种疑难杂症疾病,如果介绍其他人购买该产品还可以获得提成。由于余女士2015年患肾病综合症,多方求医无法痊愈,所以她于2017年6月10日至10月29日先后借钱向经营者汇款共计人民币15万元购买保健品,至今她只领取了3万元的保健品,她认为服用该保健品后没有明显效果。现经营者已人去楼空,无法解决。为此,消费者向内江市消委投诉,要求帮助找到经营者领取保健品。内江市消委接到投诉后高度重视,立即派人调查了解情况。经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上查询显示,该批次保健品有生产许可证编号和批准文号,工作人员多次拨打经营者的手机号通知到消委接受调查、调解,经营者拒绝接受调解。消委工作人员又想尽办法多次联系生产商负责人,得知经营者既是该公司的授权经销商,又是该公司的员工,公司掌握着经营者的销售款。内江市消委要求生产商派人到内江市消委协助处理消费者的投诉,经多次耐心细致的调解,最终达成如下协议:由生产商于2019年5月9日前退还消费者余女士人民币9万元,且一次性提供给余女士需要的3万元的保健品。

  [评析]

  本案是一起典型诱骗欺费者案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条规定,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性能、用途、有效期限等信息,应当真实、全面,不得作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合同当事人应当全面履行合同义务。本案中,经营者口头宣传所售保健品能够治好肾衰竭等各种疑难杂症,且给予介绍其他人购买者提成来诱导消费者。经营者不仅存在夸大误导行为,此后人去楼空、拒不提供相关商品,严重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此起案例也再次让广大消费者引起警惕,保健品不是药品,身体不适要就医。

  案例五:老年人存款却被高额利润“忽悠”变为保险

  [案情]

  2018年1月3日,雅安市天全县张先生夫妇在当地某银行办理存款业务时,网点工作人员向其宣传存款利率低,购买保险产品回报高,并趁机向他们推销其代理的保险产品。张先生年事已高,在网点工作人员的宣传攻势下,分别用20万元购买了保险产品。回家后向子女说起此事,子女认为这笔钱是家里的应急资金,老人看病、孩子读书都需要这笔钱做保障,购买保险后未到期无法支取,让老人找网点撤销该保险合同。两天后,张先生到该网点要求撤销保险合同。网点工作人员称保险产品已无法撤销,按保险合同如果消费者单方要求解除合同,只能按现金价值的70%退还保费,即40万元保费只能退28万元。张先生无奈之下遂向天全县消委投诉,要求退还购买金融产品保费40万元。当地消委收到投诉后,意识到该投诉涉及金额大,是一起金融领域内典型案例,对维护消费者利益和扩大维权领域有重要意义,即刻进行安排部署,依法受理该投诉,并迅速展开调查。工作人员通过对当事人的询问、记录,及时掌握了案件情况,并与银行网点进行联系,要求当场调解。经过调解,双方终于达成一致意见:银行负责人同意2018年1月10日全额退还消费者40万元保费,并当场签订了承诺书。

  [评析]

  “存款变保险”问题是金融消费投诉领域的一个方面,个别产品销售人员在介绍理财型产品时刻意回避产品风险,模糊产品性质,夸大产品收益,诱导金融消费者购买保险产品,给金融消费者造成了不便甚至是损失,扰乱了金融管理秩序。老人思想保守、信息闭塞、出于对银行的信任,更易被诱导销售。2019年8月,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印发《商业银行代理保险业务管理办法》的通知,对商业银行经营保险业务的准入条件、经营规则、退出条件以及监督管理进行了明确的规定。同年中国银保监会开展银行保险机构侵害消费者权益乱象整治工作,成效显著。

  对于金融消费者来说,不管是在银行存款还是购买理财、保险产品,都应该慎重小心,以下是对金融消费者的建议:

  1、在银行购买保险产品,注意审查银行是否具有保险代理许可资质,购买过程全程录音;

  2、对于业务人员宣传的高收益产品需要自己核算,谨慎对待;签各类合同时要仔细阅读,必要时请专业律师进行审查。

  3、老人购买理财或保险产品最好有子女陪同,不要独自前往。

  4、提高维权意识,发现有被欺诈的情况及时向有关部门投诉维权。

  案例六:八旬老人中“大奖” 却被忽悠买“药品”

  [案情]

  78岁的陈大爷在2018年8月28日,收到一份名为保健品宣传单,内附刮刮卡一张的快递。陈大爷刮开结果“喜”中一等奖,奖品为“天然黑胆石磁性项链手链套装”,广告单上宣称长期佩戴天然黑胆石磁性项链手链对人体有磁疗保健作用;陈大爷按照广告单上留下的拨打申领热线电话后,自称李医生的人接通电话,恭喜陈大爷中了大奖,表示奖品随后将给他专门邮递过来,同时又关心起老人家身体如何,询问有无病患?当得知陈大爷有轻微糖尿病时,李老师立马告知陈大爷他是专治糖尿病的医生,又向陈大爷推荐推专治这个病的“新药”,并称很多中央首长吃了这个“药”都医好了,并且这一套今天还打五折,原价2980元的只要1490元!陈大爷答应买一套来试试,收货后吃了2瓶,没有感觉到任何效果,于是拨打了李医生留下的咨询电话询问,李医生称需再买2盒坚持服用两个疗程一定有效果;而陈大爷要求退货退款时,李医生则当即挂断了电话,此后,陈大爷先后6次拨打李医生的电话,均无人接听。无奈之下2018年10月12日陈大爷来到当地消委找到工作人员,投诉称自己被骗了钱,原因就是他根据广告单上的宣传和医生介绍买的这个“药”根本治不了他的病。接诉后,消委工作人员按照陈大爷提供的咨询电话拨打仍然无人接听,由于陈大爷无法提供经营者其它相关信息,投诉调解被迫中止。而工作人员在仔细查看这个快递的广告单位上的资料时,发现其宣称的药品盒上标注有食品生产安全许可证,随即通过官网上查询相关资料后发现,该产品仅是一款改进人体免疫力的保健品。

  [评析]

  专门针对老年人的“保健品”、“特效药”、“祖传秘方”骗局时有发生,该类消费具有隐蔽性和欺骗性,广大老年朋友需要提高警惕。我们国家对于医疗、医药有严格的管制,《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第十三条规定,未注册取得医师执业证书,不得从事医师执业活动,《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五十一条规定,无药品经营许可证的,不得经营药品,老年朋友在购买药品时应通过正规渠道,同时应当查看医生是否具有医师执业证或者药店是否具有药品经营许可证。保健食品不属于药品,对于保健食品,我们国家采取了注册、备案制度,并且标签、说明书上必须声明“本品不能代替药物”,广大老年朋友对此应特别注意,一切声称可治疗的宣传都是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