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在线记者 张明海

  《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由四川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于2021年9月29日修订通过,将于2022年5月1日起施行。

  这是一部引起广泛关注的地方立法——四川有2.6万个小区,物业服务企业8891家,“小物业 大民生”,物业管理服务联系着千家万户。

  那么,历时一年半的修订,这部地方立法是如何形成的?这一部聚焦物业管理的地方性立法,都回应了当前物业管理中的哪些热点、难点、痛点问题,有哪些创新点?如何确保这一部民生立法,真正地贯彻落实到实处?

  为此,记者专访了四川省住建厅党组书记、厅长何树平。

  《条例》 出台记:为何要花一年半来修订?

  记者:为何要进行《条例》的修订?

  何树平:“小物业 大民生”,物业服务联系着千家万户,事关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截至2020年末,四川有2.6万个小区,8891家物业服务企业,从业人员50万人,物业服务行业规模稳步增长,在全省服务业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日益明显。特别是在疫情防控中为居住小区构筑“最后一米”防线发挥了重要作用,成为社区公共卫生供给和应急管理体系的有机组成部分。

  现行《条例》自2012年7月1日施行以来,在规范我省物业管理活动、维护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合法权益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随着社会经济发展,物业管理矛盾日益凸显、纠纷日趋增多,很多新问题和新矛盾亟待解决,现行《条例》已不适应时代发展要求,需尽快修订。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对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构建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推动社会治理和服务重心向基层下移等进行了部署。省委十一届六次全会提出要理顺社区党组织和居委会、业委会、物业服务企业之间的关系,构建党建引领居民小区治理机制,明确要推动修订《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的《民法典》,从国家基本法律层面确立物业管理基本制度,为物业管理活动提供了根本准则,特别是在业主自治、物业服务市场秩序等方面作出了许多新的规定,亟需结合四川实际进行地方立法予以细化完善,与《民法典》全面衔接。

  记者:《条例》修订的背景和起草过程,是怎样的?

  何树平:我省起草、审议《条例》可谓是一项“细工慢活”,省委、省人大、省政府高度重视,省人大常委会全力推动,从2020年3月启动立法调研到今年9月29日省人大常委会审议全票通过,历时一年半,经历了充分调研论证、广泛征求意见、反复修改完善和省人大常委会三次审议,这既是科学立法、民主立法的具体实践,也是立法为民宗旨的生动体现。

  有两个细节,可有力说明我省在《条例》修订上的审慎:

  一是立法听证会。为保证立法质量,在去年《条例》修订起草论证阶段,省住建厅配合省人大城环资委、司法厅举行了立法听证会;《条例》进入省人大常委会审议后,省住建厅配合省人大法制委、常委会法工委再次举行立法听证会,广泛听取业主、物业服务企业、行政管理部门及社会其他方面的意见。

  另外一个是,《条例》二审后再次广泛调研听取意见。考虑到《条例》内容的重要性和复杂性,关系到千家万户安居乐业,省人大常委会第二次审议后,省人大法制委继续深入调研,先后多次召开物业服务行业协会、物业服务人、业主和业主委员会、街道办事处和社区,以及各有关职能部门、专业经营单位等参与的立法座谈会议,广泛听取各方意见和建议,修改完善形成《条例》第三次审议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