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高效

  执法迈向智能化智慧化,举报监督渠道更广

  上述负责人介绍,《条例》聚焦智慧执法,提高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智能化智慧化水平,“今后办案提速将更为高效”。

  比如,《条例》提出,“省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全省统一的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管理系统,与政务服务平台、’互联网+监管’平台、综合行政执法指挥调度平台对接联通,逐步推行信息化移动执法。”这有利于破除传统执法办案过程中执法文书制作繁琐、程序流转缓慢、执法标准难统一、执法信息闭塞等问题,进一步提高执法效率,方便当事人。

  《条例》还提出,探索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新技术在证据收集、行政执法数据资源分析等方面的运用,推行非现场执法,推行统一的电子案卷,改变传统案件制作纸质手写模式等。“这在很大程度上解决了执法工作信息及时性及不对称等问题。”该负责人举例说,以前,办理一个简单案件需要半天时间,甚至几天,现在只需1—2小时,甚至简易程序案件只需十几分钟,大大缩减办案时间,使执法办案更加流畅,执法效率更加高效。

  对公众来说,举报、监督不规范执法的渠道更为广泛,举报被受理的效率也将更高。

  《条例》规定交通主管部门要定期开展执法评议考核、建立督查考核责任追究制度、自觉接受监督,较为全面地构建了政府监督、部门监督和社会监督相结合的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监督体系,进一步促进依法行政、阳光行政。

  群众发现执法机构或者执法人员不作为或者执法行为违法,可以通过政府官方网站或者12328、12345等服务热线举报,也可以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行政执法监督机关、交通主管部门、新闻媒体等多方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