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6日,雅安中院公开宣判了被告人冯驰等17人贩卖、运输毒品案,依法对该毒品犯罪集团首要分子冯驰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财产20万元;依法对王越、李伊凡、袁蒙军等16名被告人分别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至15年不等,并处罚金。据悉,该案系雅安辖区判处的首例涉新型毒品氟胺酮的犯罪集团案件。

  2019年下半年以来,被告人冯驰单独或伙同他人贩卖氯胺酮(俗称“K粉”)和含有氯胺酮、MDMA成分的粉末(俗称“神仙水”),并以提供生活场所、日常开支和免费吸食毒品等为手段,先后纠集被告人王越、张行、李江涛、代成智等组成较为固定的毒品犯罪集团。被告人彭川、李波、李伊凡、袁蒙军等向冯驰购买毒品后在成都、雅安、邛崃、眉山等地进行贩卖;被告人李立、王仁智、周鑫丽、杨流洪、王方雄、肖李虎等单独或共同帮助贩卖、运输毒品;被告人袁舒舒提供多个银行卡、微信、支付宝账户给冯驰等人收取毒资。

  截至案发,以冯驰为首的毒品犯罪集团共计贩卖毒品5000余克。民警先后在王越、李伊凡的住处查获大量毒品,并检测出氟氨酮、氯胺酮、咖啡因、甲基苯丙胺等物质。

  雅安中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冯驰等人依法构成贩卖、运输毒品罪,并依法作出上述一审判决。

  判后释法

  氟氨酮呈白色粉末状,外观与毒品氯胺酮类似,其与氯胺酮具有类似的麻醉活性,是一种新的麻醉活性物质,吸食后具有致幻、成瘾等严重危害。随着我国不断加大对毒品氯胺酮的打击力度,不法分子逐渐将犯罪目标转向氟胺酮,将其作为“K粉”的替代物质用于犯罪牟利。

  为了有效打击犯罪,公安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于今年3月15日联合发布《关于将合成大麻素类物质和氟胺酮等18种物质列入〈非药用类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制品种增补目录〉的公告》,决定从7月1日起正式整类列管合成大麻素类新精神活性物质,并新增列管氟氨酮等18种新精神活性物质,即法律明确将氟氨酮列管为新型毒品。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杨棕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