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2月,李某、龚某开始了第一次有预谋的作案。二人驾驶机动车在人烟稀少的路段,制造了一起虚假汽车追尾事故,之后利用工作便利,修理车辆并从中获利,第一次便骗到保险金5000余元。在尝到赚快钱的“甜头”后,二人胆子越来越大,先后4次通过制造虚假事故共骗取保险金30000余元。

  2017年6月,陈某、龚某向往常一样驾驶机动车前往西区格里坪制造虚假事故,因作假痕迹过于明显,保险公司定损员心生怀疑、反复询问,二人怕事情败露,便放弃了本次诈骗,自掏2000余元修理了汽车,“偷鸡不成蚀把米”让陈某打上了偏主意——“拉拢”定损员。自此,陈某、龚某、李某等人便通过请客送礼拉近关系、约定骗保成功过后给予高额分成等方式,腐蚀拉拢4家保险公司定损员周某、王某等数人。

  确保万无一失后,陈某、龚某等人越发猖狂,不仅合伙开设汽车修理厂,还组织亲友张某、李某等10余人开始购置宝马、奥迪、凯迪拉克等二手豪车,在四川、云南、贵州等地故意制造车辆事故,再拍摄照片交由事先联系好的定损人员,疯狂地骗取保险公司保金。

  因案发时间久远,加之案发地点多为隐蔽路段,大量第一手证据缺失,破案面临诸多棘手难题。办案民警通过周密部署、反复走访、严密搜查,固定了大量证据,如山“铁证”彻底打消了犯罪嫌疑人的侥幸心理,并如实交代犯罪事实。

  据统计,2017年至2018年间,陈某、龚某、李某等人,勾结保险公司定损员,先后制造虚假车辆事故40余起,涉案金额高达100余万。

  2021年9月,犯罪嫌疑人陈某、龚某等人被攀枝花警方依法刑事拘留。随着15名犯罪嫌疑人的迅速落网(其中保险公司定损员4人),攀枝花保险业的一颗毒瘤被彻底铲除。

  警方提示:车辆发生事故后应及时报警、报告保险公司依法处理,切勿为了修车时减少个人损失而虚构情节向保险公司进行索赔;更不能为了获取非法利益,铤而走险虚构事实进行保险诈骗。保险公司、金融机构更应建立健全承保、理赔、保单变更等各环节的审核风控机制,严防不法分子实施欺诈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