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开“上头电子烟”画皮,吸食危害性大

  “上头电子烟”仅仅只是“上头”、让人有快感?披着电子烟外衣的合成大麻素到底有多危险?梓潼县公安局禁毒缉毒大队大队长安邓吉介绍了相关情况。

  安邓吉说,含有合成大麻素成分的“上头电子烟”,虽外表与普通电子烟一样,但实则是一种新型毒品。合成大麻素类物质为人工合成的化学物质,相较于大麻而言,获取成本更低,但能产生更为强烈的兴奋、致幻等效果,其对身体的伤害也远远大于植物大麻毒品。吸食合成大麻素类物质后,会出现头晕、呕吐、精神恍惚、致幻等反应,过量吸食会出现休克、窒息甚至猝死等情况。

  民警在对犯罪嫌疑人进行审讯时,对方交代,他们在销售“上头电子烟”时往往会声称这种电子烟比普通电子烟更具快感,既不上瘾也不犯法,年轻人很容易受到蛊惑,迈出涉毒的危险一步。

  据安邓吉介绍,今年5月11日,国家禁毒委员会办公室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安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联合发布《关于将合成大麻素类物质和氟胺酮等18种物质列入〈非药用类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制品种增补目录〉的公告》,决定正式整类列管合成大麻素类新精神活性物质,并新增列管氟胺酮等18种新精神活性物质,自7月1日起施行。所以,销售含有合成大麻素的“上头电子烟”属于贩卖毒品行为,吸食“上头电子烟”则属于吸毒行为。

  (岳波 刘舒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马超 文/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