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在线记者 袁城霖

  12月21日,达州市纪委监委通过微信公众号“廉洁达州”,通报4起损害营商环境典型案例,以强化警示教育,严明纪律规矩,推动优化营商环境,构建亲清政商关系。

  (一)达州市原国土资源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桂荣在项目审批过程中收受企业“好处费”的问题

  2014年初,某企业为尽快审批通过其开发建设的房产项目供地方案等手续,便委托他人向达州市原国土资源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桂荣说情打招呼,请求给予关照,事后桂荣收受该企业所送现金20万元。桂荣在服务企业过程中收受“好处费”的行为,严重破坏了涉企服务部门形象。2021年2月9日,达州市纪委监委给予桂荣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退休待遇,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二)宣汉县白岩滩水库工程管理中心原主任周辉“靠企吃企”,多次收受工程施工方财物,并放贷谋利的问题

  2012年至2016年期间,宣汉县白岩滩水库工程管理中心原主任周辉,多次收受工程施工方以“拜年”为由所送的高档白酒和香烟。违规向工程施工方出借60万元现金,共收取利息9.6万元。2018年,收受工程施工方所送礼金2万元。周辉“靠企吃企”的行为,严重损害了涉企服务部门形象和地区营商环境。2021年3月23日,中共宣汉县纪委给予周辉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

  (三)万源市农业行政综合执法大队原大队长朱静卿接受有可能影响正常公务的宴请,在查处涉企案件中未严格执法的问题

  2017年9月、2018年初,万源市农业行政综合执法大队原大队长朱静卿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接受农作物种子经销商谭某某、贺某某等人有可能影响正常执行公务的宴请。经查,2017年3月以来,朱静卿负责办理的48件违反农药、种子管理规定的行政处罚案件中,40件在确定货值时仅依据现场查获数量和经销商口供,未进一步搜集证据,核实涉案农资数量。朱静卿在查处涉企案件中,未严格执法,破坏了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2021年3月8日,中共万源市纪委给予朱静卿党内警告处分。

  (四)大竹县就业服务管理局创业指导股原股长胡义玲作风散漫、办事拖沓,不按期审核创业补贴申请的问题

  2019年8月至2020年7月,大竹县就业服务管理局创业指导股原股长胡义玲,在审核全县各乡镇(街道)报送的返乡农民工创业补贴申请资料的工作中,不按期审核217人的申报资料,不按期发放231人231万元的创业补贴。胡义玲在服务创业群众的过程中,作风散漫、办事拖沓,严重损害了地区营商环境。2021年7月29日,大竹县监察委员会给予胡义玲政务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