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省司法厅决定授予成都市温江区司法局和盛司法所等80个司法所为省级“枫桥式司法所”。

  名单如下

  2021年度省级“枫桥式司法所”名单(共计80个)

  成都市(9个)

  温江区司法局和盛司法所

  邛崃市司法局文君司法所

  简阳市司法局射洪坝司法所

  青白江区司法局清泉司法所

  新都区司法局桂湖司法所

  龙泉驿区司法局龙泉司法所

  郫都区司法局郫筒司法所

  彭州市司法局致和司法所

  锦江区司法局成龙路司法所

  自贡市(4个)

  荣县司法局双石司法所

  沿滩区司法局联络司法所

  贡井区司法局龙谭司法所

  大安区司法局牛佛司法所

  攀枝花市(3个)

  米易县司法局丙谷司法所

  仁和区司法局仁和司法所

  盐边县司法局红格司法所

  泸州市(4个)

  古蔺县司法局彰德司法所

  龙马潭区司法局安宁司法所

  泸县司法局玄滩司法所

  纳溪区司法局大渡口司法所

  德阳市(5个)

  经开区司法分局工农司法所

  什邡市司法局雍城司法所

  旌阳区司法局天元司法所

  绵竹市司法局广济司法所

  广汉市司法局汉州司法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