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交警于16时07分接到叶某的事故报警,告知叶某马上将车辆移动到应急车道内,并立即赶赴事故现场。不过时隔3分钟,高速交警还在赶赴现场的路上,16时10分43秒,雍某驾驶白色长安小型客车行驶到该路段,与停在第一车道内曾某驾驶的丰田小型客车发生猛烈碰撞,见到发生了二次事故,叶某才吓得赶紧将车开到了应急车道。

  交警到达现场后,发现白色长安小型客车受损严重,驾驶人同乘车人均不同程度受伤,两辆车均无法移动。交警立即把现场人员指挥到安全地带,用锥桶对后方来车进行引导指挥,通知施救车辆。

  事后调查该事故时,民警发现在第一次事故发生后,别克车与丰田车均可以移动,但是双方驾驶员没有第一时间报警,而是给保险公司、修理厂、朋友们打电话,足足拖延了26分钟才报警,这26分钟里,无数的车辆从他们身边经过,卷起的水雾把衣服和裤子都打湿了,但是也没有让他们意识到情况的危险,仍然在浪费时间同无关人员通话,直到通话的朋友随意问了一句“你们报警了吗?”,才反应过来应该报警。

  本来是一起轻微的交通事故,由于当事人的安全意识淡薄,将自身置于异常危险的境地而不自知,在高速公路上无数次的与死神擦肩而过,可以说把一生的好运都用完了,直到发生第二次更严重的碰撞,造成人员受伤,给他人和自己都带来了严重的伤害。

  在此,高速交警提醒:在高速公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或车辆故障,首先应当尽量将车辆移动到路旁应急车道内,不要在行车道上停留,其次,车辆不能移动的,车上所有人员应当立即下车站到路侧应急车道护栏以外确保安全,最后,最重要的一点:马上报警!保险公司24小时内报案均有效,他们不会到事故现场来理赔;修理厂4S店也不会上高速公路来拖车施救;只有立即报警才会有人到现场来帮助你,延误报警就是浪费生命。

  图片由高速公安一分局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