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宜宾中心城区,一套80多平方米房屋仅售20万元?以为自己捡到便宜的彭女士没想到,这是一场精心编织的骗局。

  2月14日,春节的喜庆氛围还未消散,宜宾市公安局翠屏区分局经侦大队接到市民彭女士报案,称其在翠屏区上江北买的一套住房原来是别人的,被骗了20万元。接到报案后,警方高度重视,迅速侦查,破获了这起合同诈骗案,抓捕犯罪嫌疑人1名。

  据了解,2018年,彭女士从邓某某手中购得上江北一套住房,随后,邓某某又向彭女士反租该住房,但从2021年10月起,邓某某就未再支付其租金。因一直联系不上邓某某,彭女士准备去收回那套房屋,发现该房屋其实另有真正房主。经警方进一步调查查实,邓某某自2017年起一直租住周某某的房屋。因其长期游手好闲无固定收入,又得知彭女士一直想买一套住房,便起了歪心思,精心制作了一份虚假购房合同。

  2018年9月18日,邓某某邀约彭女士看房,表示该房屋是自己向原房主周某某购买的,向彭女士要价35万元。因是安置房无房产证,邓某某向彭女士出示了那份虚假购房合同。经过一番讨价还价后,两人最终以20万元成交并私下签订新的购买合同。随后,为确保假合同一事不被发现,邓某某又向彭女士回租该套房屋。

  2020年4月,真正房主周某某收回房屋后,邓某某仍一直向彭女士支付租金到2021年10月,后失去联系。今年1月,彭女士获知自己购买的那套住房并非邓某某所有,而是周某某的安置房后,才意识到自己上当受骗。

  今年2月17日,警方将犯罪嫌疑人邓某某抓捕归案。经审讯,邓某某承认制作虚假购房合同诈骗彭女士的违法事实。目前,犯罪嫌疑人邓某某已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警方提醒

  天上无馅饼,“捡漏”需谨慎。购买房屋时一定要认真查验卖房人的有效房产手续,并到房管局等相关部门进行查询核实,切忽因贪图便宜而上当受骗。刘媛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