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在线记者 陈松

  2022年3月10日上午,四川高速公安二分局七大队民警依托G75兰海高速(广甘段)宝轮停车区开展勤务工作,10时许,执勤民警发现一辆川J33***号白色小型普通客车停在停车区入口处的应急车道内,车上人员下车交换了驾驶员,民警随即对该车进行检查。

  面对民警询问,驾驶员俆某神情慌张,吞吞吐吐,一开始称一直是自己开的车。民警随即调取了监控画面,俆某不得已承认刚刚自己确实没有开车,开车的是副驾的冷某,民警随即对冷某驾驶证信息进行核查,经核查发现,冷某驾驶证已被公安机关吊销,属于驾驶证吊销期间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

  在证据面前,冷某承认了自己驾驶证曾因二次饮酒驾驶机动车已被吊销的事实,今天是抱着侥幸心理,以为上了高速公路就不会被检查到,就帮同伴开了一段。

  民警对冷某的违法行为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并开具了《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通知书》,于当日依法对其作出了行政拘留5日,罚款1000元的处罚决定。违法行为人冷某于3月10日被送至拘留所执行拘留。

  高速公安提示:驾驶证被吊销期间驾驶机动车,属于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为了自身和他人的行车安全,请广大驾驶员严格遵守交通法规,驾车出行做到证照齐全有效,切勿抱有任何侥幸心理。

  图片由高速二分局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