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在线记者 史晓露

  3月25日,记者从四川省农业农村厅获悉,近日,该厅印发《关于做好水产业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其中规定,禁止占用永久基本农田从事挖塘养鱼,防止“重渔轻粮”“非粮化”倾向。

  四川是全国粮食主产省之一,作为西部地区唯一的主产省,粮食供求始终处于紧平衡状态。《通知》指出,将稻渔产业有机结合,既能够增加粮食生产,又能够增加农民收入;既有助于提高种粮积极性,又有助于建立稳粮增收的长效机制,实现“米袋子”“钱袋子”和“菜篮子”的有机统一、互促共赢。

  如何防止“重渔轻粮”“非粮化”倾向?

  《通知》要求,要切实保护基本农田,禁止占用永久基本农田从事挖塘养鱼。利用永久基本农田发展稻渔综合种养的,确保沟坑占比、粮食栽种等符合要求。因历史原因利用农田挖塘养鱼的,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积极引导养殖户逐步调整种养结构和模式,大力应用稻渔结合新技术新模式,促进粮增产、渔增收。

  要坚持稻渔结合稳粮。各地要因地制宜大力推广稻渔种养循环、池塘稻渔立体种养(浮板种稻)、池塘稻渔共作等多种稻渔结合模式,充分挖掘水产养殖水面资源潜力,增加粮食种植面积和产量。

  要大力建设“鱼米之乡”,充分盘活和利用好稻田、水产等农业资源,提高粮食生产效益、保障粮食安全。要聚焦稳粮增收、以渔促稻目标,紧密结合高标准农田建设,整合涉农项目投入,打造“鱼米产业兴旺、乡民生活富足、生态环境宜居、文化特色鲜明”的公园式美丽“鱼米之乡”。

  要加强典型示范和技术指导。各地要加强科学规划和产业布局,以“鱼米之乡”、水产现代农业园区、创建国家级水产健康养殖和生态养殖示范区等为抓手,打造不同模式的稻渔结合示范典型,示范引导各地大力发展稻渔结合模式,促进稳粮增收。要充分发挥四川省淡水鱼创新团队、科研院所和各级水产技术推广队伍的技术支撑作用,加强典型模式和经验的宣传推介,加强技术指导和业务培训,增强养殖业主的粮食安全意识和法治经营意识,提高发展稻渔结合产业的技能水平。

  四川将加强组织领导和监督,督导业主严格执行粮食种植、稻渔综合种养等相关技术指南和规范,确保沟坑占比、粮食栽种等符合要求。对发现的违规行为,各地要及时制止并坚决纠正;对违法行为要配合相关部门依法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