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在线记者 李丹

  记者4月25日从四川省民政厅获悉,为促进全省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健全完善“省、市(州)、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五级社会组织孵化体系,民政厅日前出台指导方案,对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社会组织孵化园(基地)建设作出部署,首批对70个社会组织孵化园(基地)给予资金奖补,包括22个县(市、区)、42个乡镇(街道)、6个村(社区)级社会组织孵化园示范点等。

  根据指导方案,到2025年,四川县级社会组织孵化园覆盖率成都平原经济区达到100%,川东北经济区、川南经济区达到75%,攀西经济区、川西北生态经济区积极开展试点;乡镇级社会组织孵化园覆盖全省700个中心镇。

  指导方案还明确了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孵化园的主要工作任务,并按照成都片区、川南片区、川东北片区和民族地区四大区域,分门别类制定了硬件设施和场地面积的建设标准;明确了运营模式,由县(市、区)民政局直属的业务相关事业单位或购买社会力量来运营管理;明确了时间节点,今年底民政厅将组织专家组开展评估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