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在线记者 薛维睿

  近日,记者从雅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雅安上调最低工资标准:全市月最低工资标准由每月1650元调整为每月1970元,增幅19.39%;全市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由每小时17.4元调整为每小时21元,增幅20.69%。

  据介绍,以上标准包含个人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但不包括加班加点工资,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条件或者特殊工作环境下的津贴,法律、法规、规章、政策规定的非工资性劳动保险福利待遇以及用人单位支付给劳动者的非货币性补贴。

  此外,用人单位有条件为劳动者提供食宿的,在此支出之外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也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调整后的标准自2022年4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下一步,雅安市人社部门将加强对用人单位最低工资标准执行情况检查,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