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期间,因两名发热病人系医院副院长亲戚,院长和副院长不顾医护人员反对,违规收治,最终因其中一名病人系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导致医院10余名医护人员被隔离……这是2020年1月发生在四川南充某医院的事情。

  今年5月10日,本案在南充市顺庆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涉事医院院长李某和副院长王某某最终因妨害传染病防治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

  经法院审理查明,李某是南充市顺庆区某医院院长,王某某为该医院业务副院长。2020年1月,新冠肺炎疫情暴发,为防治疫情,国家、省、市、区卫生健康部门均多次召开疫情防控会议并发布疫情防控措施,对相关医疗机构作出诊疗规定和要求。被告人李某、王某某在收治发热病人苟某某、贾某某(二人系副院长王某某亲戚)过程中,不顾多名医护人员提出的反对意见和转院建议,拒绝执行顺庆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提出的预防、控制措施,最终因发热病人苟某某系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导致该医院10余名医护人员被隔离,致使该医院多名医护人员及其家属、社会上不特定多数群众存在被感染新冠肺炎的严重风险。

  法院认为,被告人李某、王某某违反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拒绝执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依照传染病防治法提出的预防、控制措施,引起甲类传染病以及依法确定采取甲类传染病预防、控制措施的传染病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构成妨害传染病防治罪,且系共同犯罪,应予依法惩处。

  法院当庭宣判,被告人李某、王某某均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

▲庭审现场。▲庭审现场。

  法官表示,回顾本案,事情完全可以避免发生。然而王某某、李某置防控措施于不顾,造成密接者被隔离的后果,最终害人害己。生命健康重于泰山,疫情防控不是儿戏。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仍然严峻,作好疫情防控是我们每一个人的责任,希望广大社会公众引以为戒,切勿实施妨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行为。

  红星新闻记者 王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