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3日,红星新闻记者从四川达州市宣汉县公安局获悉,7月11日上午,宣汉县公安局土黄派出所接到村民周某报警,举报其二哥在自家水中投毒致其生病,派出所迅速组织警力到达现场展开调查。

  办案民警经过询问,得知周某与其二哥同住一个院子里,但关系不好,经常吵架,周某怀疑自己最近生病是其二哥投毒造成。

  经调查,周某二哥投毒一事不属实,办案民警继而对两人的矛盾纠纷进行调解。让民警没有想到的是,调解过程中,周某因对其二哥多年不满,心里怨气难平,情绪激动时竟扬言要用“火药”“山炮”打其二哥。民警多次询问后,周某承认,其家中放有一支火药枪。随后,周某在自家二楼卧室将枪支取出交给民警。

▲指认现场。▲指认现场。

  目前,周某因涉嫌非法携带枪支被立案侦查,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警方提醒:

  非法携带或持有枪支,有可能触犯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二十五条规定,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第一百二十八条也明确,违反枪支管理规定,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另外,《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二条也规定,非法携带枪支、弹药或者弩、匕首等国家规定的管制器具的,处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

  红星新闻记者 张杨 警方供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