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面新闻记者 于婷
如何平衡包容审慎监管和柔性执法,让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让每一个人都能在每一项执法决定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是许多执法人员都需要思考的问题。10月19日,四川省人民政府网站举行在线访谈,邀请四川省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司法厅党委书记、厅长刘志诚,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局局长余越峰等走进直播间,以“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为治蜀兴川提供坚实法治保障”为主题展开交流。在交流过程中,针对网友提出的法理情如何才能相融的问题,余越峰进行了详细解答。
“倡导包容审慎监管和柔性执法是贯彻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具体体现。”余越峰首先阐述了他眼中的“包容审慎”与“柔性执法”。
“包容审慎”要求执法既要为市场主体发展留足发展空间,又要坚守安全底线,特别是对那些未知大于已知的新业态采取包容态度,但不管以什么形式出现,对谋财害命、坑蒙拐骗、假冒伪劣等行为,坚决依法打击,防止简单封杀或放任不管。“柔性执法”,是一个学理概念,而非法律概念,它是在反思过去执法问题的基础上,对执法模式的改进,由过去时有发生的“机械式”“一刀切”执法转变为人性化执法。因此,包容审慎监管和柔性执法结合起来,就是通过创新行政执法手段,转变行政执法理念,实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倡导包容审慎监管和柔性执法是落实行政处罚法、《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的重要举措。近年来,四川积极践行包容审慎监管理念,全面规范行政裁量权,执法方式刚柔并济。一方面推行人性化执法、柔性执法、阳光执法,有的地方还根据《行政处罚法》的原则列出包容免罚清单等。另一方面,对食品药品、公共卫生、安全生产等关系百姓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加大执法力度,严惩严重违法行为。
倡导包容审慎监管和柔性执法是百姓高品质生产生活的迫切需要。包容审慎监管和柔性执法,就是要更加注重严格规范与公正文明相结合,更加注重处罚与教育相结合,更加注重宽严相济、法理相融,让市场主体更具有活力,让人民在每一项执法决定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
如何让所有执法人员都能达到这一水平,能准确执法又有温度?
让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的核心,是提高行政执法的精准性,关键是提高行政执法人员能力素质,重点是规范行政裁量权。自2008年起,四川就开始规范行政执法裁量权工作,各地各部门都建立了一套完整的行政执法裁量权基准体系并在不断完善。“目前,我们正在研究制定《关于推行“一目录、四清单”精准高效监管执法的实施方案》,做好行政处罚‘加减法’,防止处罚畸轻畸重。明年,我们还将修订《四川省规范行政执法裁量权规定》,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关于规范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和管理工作的新规定新要求,到2023年底前,基本实现行政裁量标准制度化、行为规范化、管理科学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