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面新闻记者 刘彦君

  近日,广安市广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在全区范围内下架停售槟榔及槟榔制品的告诫书》,要求广安全区所有食品生产经营者下架停售槟榔及槟榔制品。

  《告诫书》指出,目前市场在售的槟榔制品均未取得合法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但部分经营者仍将其作为食品销售,已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有关规定,广安区所有食品经营者应立即予以下架停售槟榔制品;各食品经营者应当按照告诫要求进行清理整改,停止违法销售槟榔制品行为(包括线上和线下渠道)。

  公开资料显示,2017年,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将槟榔果列入了一级致癌物;2019年,湖南省槟榔食品行业协会要求湖南所有槟榔生产企业从该年3月7日起停止国内全部广告宣传;2020年,最新版的《食品生产许可分类目录》取消了“食用槟榔”的类别;2021年9月17日,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办公厅发布通知,要求停止利用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节目宣传推销槟榔及其制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