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7元起拍电子秤托盘、1元拍卖作案菜刀

  几元钱的拍卖品比比皆是

  实际上,像竹制背篼这样几元钱的拍卖品,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比比皆是。

  红星新闻在阿里资产拍卖平台上看到,2021年12月17日,河北省邯郸市大名县法院以0.8元的起拍价拍卖过木柜、排椅。2022年11月2日,广西柳州市柳南区法院以0.8元的起拍价拍卖过“被执行人被扣押的编号为16号的U盾”。2022年11月8日,北京怀柔区法院执行局还以0.7元为起拍价拍卖过一个电子秤托盘。

  ↑2022年11月8日,北京怀柔区法院执行局以0.7元为起拍价拍卖过一个电子秤托盘

  涉及刑事案件的物品,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也不少,红星新闻查阅发现,2022年11月6日,河北省秦皇岛昌黎县法院就以1元的价格拍卖过一把作案工具菜刀。

  在司法拍卖平台上,也有如背篼一样的农具被拍卖。2022年12月1日,阿坝州壤塘县法院将以49.6元为起拍价拍卖农具锄头等。

  ↑2022年12月1日,阿坝州壤塘县法院将以49.6元为起拍价拍卖农具锄头等

  网络司法拍卖 

  高效解决法院执行资产变现难题

  随着互联网的普及,运用“互联网+”渐渐成为不少法院创新工作方式的新思路。网络司法拍卖也是法院充分运用“互联网+”创新司法执行工作,高效解决法院执行资产变现难题的一剂“良药”。

  一名法院工作人员介绍,《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明确,应当在互联网拍卖平台上向社会全程公开,接受社会监督。但现实生活中,有些人并不知晓网络司法拍卖为何物。有些人虽然知晓,但由于网络诈骗、网购质量瑕疵等问题,往往持观望态度,甚至怀疑拍卖的合法性、公平性,自然而然地限制了社会参与和监督人群范围……种种迹象表明,网络司法拍卖的受众度和认同度仍有待提高。

  司法实践表明,网络司法拍卖可实现多赢局面。它在协助法院冲破“执行难”这一瓶颈的同时,可最大限度地维护案件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高效便捷完成执行资产变现。此外,网络司法拍卖还突破了地域限制,大大提高了拍卖参与率和成交率,保障了竞买人的知情权和监督权,主动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有效实现了“阳光司法”。

  红星新闻记者 蒋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