获刑14个月被罚20万

  减肥是个老生常谈的话题,不少人还喜欢在网上购买减肥药。不过,当心你在网上买到的减肥药可能有“毒”,不但减不了肥,还会危害你的身体。

  近日,四川乐山警方公布了一起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女子曾某销售的减肥药中含有禁用药物,且超标1200多倍。经法院审理判决,曾某被判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并处罚金20万元,终身不得从事食品加工行业。

↑庭审现场↑庭审现场

  案发:

  女子网售减肥药 受害人食用后身体不适投诉

  2021年4月23日,乐山市井研县市场监管局接12345转办投诉,受害人称在当事人曾某处购买了减肥药(排抗丸、伊粒轻、日文粉色小颗粒),食用后出现身体不适,怀疑该产品涉嫌危害人体健康。

  因当事人曾某的销售渠道为抖音和微信等网络平台,无固定经营场所。2021年9月6日晚上,井研县市场监管局会同井研县公安局执法人员在曾某住所停车场查获了35袋排抗丸以及69盒伊粒轻压片糖果、7盒660粒小粉丸。

  经查,当事人曾某在未办理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等相关证件的情况下,于2021年2月起通过微信朋友圈、抖音等方式,以一个疗程为销售单位,对外销售“排抗丸”“伊粒轻”“小粉丸”3种产品。其宣称的一个疗程包含3盒伊粒轻,每盒伊粒轻搭配30颗小粉丸和1袋排抗丸,价格为1300多元,销售给了多名受害人。

↑曾某销售的减肥药↑曾某销售的减肥药

  检验:

  减肥药中含禁用药物西布曲明 超标1200多倍

  曾某销售的到底是一种什么药物?2021年9月7日,井研县市场监管局委托乐山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进行排抗丸的成分检验。同年9月27日,乐山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出具了《检验报告》(报告编号:2021BS0072),检验结论为:经检验,西布曲明实测值37.38g/kg。

  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停止生产销售使用西布曲明制剂及原料药的通知》(国食药监办[2010]432号)明确要求,已停止西布曲明制剂和原料药在我国的生产、销售和使用,撤销其批准证明文件。当事人曾某销售的“排抗丸”中非法添加国家禁用药物西布曲明,构成了经营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食品的违法行为。

  鉴于“排抗丸”中西布曲明实测值37.38g/kg(检出限:0.03g/kg),超出限定值1200多倍,已经达到严重超出标准限量的标准,市场监管部门将曾某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办。

  判决:

  被判处有期徒刑14个月 并处罚金20万元

  据井研县公安局食药环侦大队民警介绍,曾某购入并销售的排抗丸是“三无”产品,市场监管部门最初对曾某进行调查并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其停止销售,但曾某不知悔改,仍继续销售此类产品。

  2021年12月,井研县公安局食药环侦大队对本案立案侦查,对曾某采取取保候审强制措施。2022年6月,民警在井研县研城街道盛世融城小区将仍在销售“三无”减肥产品的曾某挡获,并在现场及曾某住宅内查获“排抗丸”若干。因违反取保候审规定,实施新的犯罪,曾某随即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

↑曾某被警方抓获↑曾某被警方抓获

  经查,2022年5月19日至2022年7月期间,曾某向李某、范某等人销售上述产品金额共计69650元,扣押在案产品货值共计29579元。

  2022年12月22日,井研县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该起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依法判处被告人曾某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并处罚金20万元,终身不得从事食品加工行业,不得担任食品行业管理人员。

  红星新闻记者 顾爱刚 图据警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