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医疗机构的考验

  “新十条”实施后,中国的防疫重心已由“防传染”转为“保健康、防重症”。近一个月以来,在广大农村地区,过去构建的县、乡(镇)、村三级预防保健网络正在经受考验。

  罐子镇罐子社区书记陈兵称,目前社区正在对60岁以上患有基础病的老人进行统计上报,对于有基础病的孤寡老人,社区还将协助他们买药,做好健康监测。此外,对于返乡人员,社区和村委会人员也会对其进行防疫宣传。

  目前,当地每个村均设有一个卫生室,并配有1-2名村医,可以向村民提供一般疾病的开药服务。但多位村民表示,由于村卫生室不能打针,他们平时很少到村卫生室开药,有些人则称“药物效果不好”。

  根据2012年出台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村卫生室、诊所和社区卫生服务站使用抗菌药物开展静脉输注活动,应当经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核准”。在实际执行中,许多地方采取“一刀切”,禁止所有肌肉注射。一些医生认为,在疫情爆发的特殊时期,这些规定应该展现出灵活性。

  去年12月初,一张达州市某诊所患者聚集输液的照片在网络曝光,引发热议。达州市卫生系统很快明确通知,禁止诊所提供打针和输液服务。这一决定引发了诊所的不满,“有些病人烧到快40度,不给他打针激动得都要骂人了。”界面新闻报道后,当地很快纠正了这一禁令。

 镇上药店的药物较为充足,但布洛芬依然不容易买到。摄影:赵孟 镇上药店的药物较为充足,但布洛芬依然不容易买到。摄影:赵孟

  通常情况下,农村居民生病后首先选择乡镇卫生院就医。中国医院分为三级十等,乡镇卫生院一般属于一级乙等,属于十个等级的倒数第二位,这个等级的医院在软硬件配备、医生资质、药物使用方面存在诸多掣肘。

  根据《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某些药物仅限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使用,乡镇卫生院往往只能使用一些“基药”(指进入国家基本用药目录的药品)。违规用药则面临扣罚。多乡镇卫生院医生表示,这些限制并不利于防重症工作的开展。

  去年12月感染高峰期,罐子镇卫生院先后接诊两位病情紧急的患者,初步诊断一位患有肺心病,一位患有冠心病,但卫生院没有可以使用的药物,只能建议家属立即送到上级医院。从罐子镇到达州市需要40多分钟,遗憾的是,两人最终未能抢救回来。

  用药受限的不只是医院,还有医生。由于一些历史的原因,从乡镇卫生院退休的医生职称通常都不高,这让他们能够使用的药物也很有限。同事们称,上述罐子镇卫生院返聘回来的这位医生临床经验丰富,但因为职称不够,“现在还在使用青霉素”。而许多医生现在使用的是更有效的同类药物。

  乡镇卫生院的财政困境也在这次感染高峰中凸显。乡镇卫生院属于差额拨款单位,但许多卫生院反映,本应拨付的财政款项长期不到位,导致医院运行出现困难,拖欠医药公司费用比较常见。此次感染高峰出现后,各级医院都在抢购药物,而基层卫生院成为最弱势的一方。

  罐子镇卫生院有关人士透露,目前该院尚有180多万元的财政拨款没有到位,目前只能“东拉西扯”想办法将医务人员工资发放到位,而医药公司的货款尚无法及时支付。这也导致在采购药物时,医药公司缺乏积极性。近期因为一些患者出现腹泻症状,治疗腹泻的蒙脱石散又出现断货。

  最近,在有些社区和村里,开始为80岁以上的老人发放“健康包”,里面包括常用感冒药、消毒液等。但社区工作人员表示,光靠“健康包”里的物资,能起到多大作用?他表示担忧。

  (文中除陈兵外,其余人物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