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法治报-法治四川新闻客户端记者牟廷河

  2022年7月,因拍摄水煮鲨鱼和烧烤鲨鱼视频引发广泛争议,网红主播“提子”被网络推上风口浪尖。2023年1月,南充市市场监管局依法查处这起非法购买、食用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噬人鲨)的当事人金某某罚款12.5万元的行政处罚(四川法治报-法治四川新闻客户端昨已报道);本案鲨鱼销售者和捕捞者沈某某、颜某某,被福建公安机关逮捕,这起在网络上炒得沸沸扬扬的事情,终于有一个初步的定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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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何罚款12.5万元?1月31日,四川法治报记者从南充市市场监管局获悉,他们是根据相关法规结合相关情况作出的处罚决定,处罚决定书已经送至当事人手中,至于具体详细情况不便透露,并一再强调他们的公众号文章是说清楚了的,案件也是相关部门移交过来的。

  关于刑事部分情况,记者联系南充市公安局相关部门,获知此案已移交给了福建警方,其具体处理情况还不清楚。此外,因烹食噬人鲨当事人不够立案条件,目前未进行刑事处罚。

  据介绍,噬人鲨系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噬人鲨”(又名“大白鲨”),从网络上购至福建;主播“提子”在两大头部短视频平台的账号均已被封禁。那段引发争议的鲨鱼视频,是“提子”很久以前发布在短视频账号上的一段视频,“提子”在某短视频平台进行直播带货期间,不少网友涌入直播间质问关于鲨鱼的事情,这一突发情况让“提子”提前下播。视频中,“提子”在四川南充一海产店铺门口将包裹拆开,里面装着一条体型硕大的鲨鱼,这条鲨鱼后被“提子”等人运到乡下,继而对鲨鱼进行了分割,用来水煮和烧烤。视频中,左上角写有“人工养殖可食用”的字幕。

  四川天普律师事务所党支部书记、执行主任苟渊认为,根据巜野生动物保护法》第15条第三款规定,收容、买卖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2倍以上10倍以下罚款,在本案中,处以5倍罚款,具有合法性、合理性。本案涉案网红当事人没有进行贩卖,自己食用,一般只进行行政处罚,而捕杀、贩卖二级以上野生动物,应追究其刑事责任,故在本案中,捕杀丶贩卖者被追究刑事责任。

  在此,提醒每位公民,都应当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不食用、不捕杀、不贩卖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为建设美好家园而遵守法律法规是每个公民的义务。

  编辑:贾知若   校对:曾燕   审核:代建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