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财经记者 左宇坤)“有条件的可以进行现房销售,继续实行预售的,必须把资金监管责任落实到位,防止资金抽逃,不能出现新的交楼风险。”1月17日召开的全国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会议明确提出。

  此后的近一个月内,已有山东、安徽、河南、四川四省明确了现房试点。从“鼓励”到“试点”,距离“一手交钱一手交房”还有多远?

正在建设中的房地产楼盘。 中新社记者 张斌 摄正在建设中的房地产楼盘。 中新社记者 张斌 摄

  试点现房销售,防风险是重点

  1月31日,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会议召开,会议提出,逐步提高预售门槛,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先行先试,开展现房销售试点。

  2月6日,在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会议上,安徽省住建厅相关负责人透露,2023年安徽将因地制宜开展现房销售试点。

  2月6日,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聚焦高质量发展推动经济运行整体好转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中提出,支持有条件的城市开展商品房现售试点,积极推动房地产业向新发展模式平稳过渡。

  2月7日,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会议召开,会议明确,今年将进一步规范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逐步提高预售门槛,以郑州、开封为试点,积极探索预售制度改革和现房销售。

  曾经的房地产黄金时代,商品房预售制能够快速回笼资金,快周转模式对行业加速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进入新的周期,房地产业向新发展模式平稳过渡,保交楼、防风险成为工作重点,现房销售试点也被多地提上议事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