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在线消息(记者 张明海)为做好建筑垃圾减量化工作,促进绿色建造和建筑业转型升级,日前,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印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推进建筑垃圾减量化的指导意见》。《意见》指出:建设单位负首责!每万平方米建筑垃圾排放不超过300吨!

  据了解,各地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建立健全建筑垃圾减量化工作机制,加强建筑垃圾源头管控,推动工程建设生产组织模式转变,有效减少工程建设过程建筑垃圾产生和排放,不断推进工程建设可持续发展和城乡人居环境改善。

  《意见》还提出了明确目标:2020年底,各地区建筑垃圾减量化工作机制初步建立。2025年底,各地区建筑垃圾减量化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实现新建建筑施工现场建筑垃圾(不包括工程渣土、工程泥浆)排放量每万平方米不高于300吨,装配式建筑施工现场建筑垃圾(不包括工程渣土、工程泥浆)排放量每万平方米不高于200吨。

  为实现这一目标,三条工作措施也得到明确:

  ——开展绿色策划。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按照“谁产生、谁负责”的原则,落实建设单位建筑垃圾减量化的首要责任。鼓励实施新型建造方式和采用新型组织模式。

  ——实施绿色设计。树立全寿命期理念,提高设计质量。

  ——推广绿色施工。编制专项方案,做好设计深化和施工组织优化,推行临时设施和永久性设施的结合利用,实行建筑垃圾分类管理,提高临时设施和周转材料的重复利用率,引导施工现场建筑垃圾再利用。

  关于施工现场建筑垃圾再利用,《意见》明确提出,施工单位应充分利用混凝土、钢筋、模板、珍珠岩保温材料等余料,在满足质量要求的前提下,根据实际需求加工制作成各类工程材料,实行循环利用。施工现场不具备就地利用条件的,应按规定及时转运到建筑垃圾处置场所进行资源化处置和再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