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成都2月5日电(记者张海磊)近日,在四川省资阳市,一村民用可视锚鱼竿在长江上游支流沱江内钓鱼,被资阳市公安局雁江分局老君派出所民警抓获,目前已被公安机关取保候审。

  办案民警介绍,他们在沱江河老君镇天胜村一组河道巡查时发现一名男子在河边钓鱼。靠近后,他们发现这名男子用的是可视锚鱼竿。这种鱼竿属禁用捕捞渔具,民警当即将其抓获。

  据了解,这种鱼竿的鱼钩非常大且锋利,能够轻松刺穿鱼类身体,对鱼造成致命性损伤。而且,非法捕鱼者往往选择大鱼甚至即将产卵的鱼下手,因此对渔业资源和天然水域的生态破坏极大。

  作为长江上游重要的水源涵养区和生态建设核心区,自2021年1月1日0时至2030年12月31日24时,四川对境内长江流域重点水域实施全面禁捕。

  根据相关规定,四川省禁捕范围包括长江流域四川境内45个水生生物保护区所在河流及其一级支流,以及四川境内长江干流及其一级支流和岷江、沱江、赤水河、嘉陵江、大渡河干流及其一级支流,一级支流指直接与长江、岷江、沱江、赤水河、嘉陵江、大渡河相连接的河流。其他天然水域的禁捕范围由市(州)、县(市)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实际情况依法确定。

  雁江警方提醒广大群众和钓鱼爱好者,在辖区内长江干流及一级、二级支流的天然水域钓鱼、捕捞,违反渔业法律法规,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其相应责任。(参与采写:唐一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