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了啥

  新增活动小类146个,重点调整类别结构

  在修订中,原有的定义、分类原则保持不变,新增加了符合文化及相关产业定义的活动小类,重点是调整了分类类别结构。

  为适应当前我国文化新业态不断涌现的新形势,更好满足文化体制改革和文化发展规划的需要,新修订的分类类别共设置9个大类,分别是新闻信息服务、内容创作生产、创意设计服务、文化传播渠道、文化投资运营、文化娱乐休闲服务、文化辅助生产和中介服务、文化装备生产、文化消费终端生产。根据活动相似性,在每个大类下设置若干中类、共计43个中类,在每个中类下设置了若干具体的活动类别、共计146个小类。

  殷国俊介绍,为确保新分类的文化特征,本次修订对新增分类内容继续坚持如下处理原则:凡属于农业、采矿、建筑施工、行政管理、体育、国民教育、餐饮等活动均不纳入分类,如茶叶种植、国民教育系列中的艺术院校、咖啡馆和酒吧等服务;对于虽有部分活动与文化有关但已形成自身完整体系的生产活动不予纳入,如旅游、快递服务、互联网批发、综合零售等。

  殷国俊分析,与《文化及相关产业分类(2012)》相比,本次修订变化突出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一是新增设了分类编码,将文化及相关产业划分为三层,层次和编码简洁明了;二是新增加了符合文化及相关产业定义的活动小类,其中包括了互联网文化娱乐平台、观光旅游航空服务、娱乐用智能无人飞行器制造、可穿戴文化设备和其他智能文化消费设备制造等文化新业态;三是重点调整了分类的类别结构。分类的修订吸收了近年来文化体制改革的有关成果,突出了文化核心领域内容,体现了文化生产活动的特点,类别结构设置符合我国文化改革和发展管理的现实需要和认知习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