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成都1月19日电 (任重)据成都市政府官网消息,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四川省、成都市党代会部署,发展天府文化,丰富成都市城乡社区发展治理工作内容,建设高品质公共服务设施,服务社区“双创”工作,提高全民科学素质,制定了《成都市蓉城社区创新屋建设管理办法 (暂行)》(简称《办法》)。《办法》明确表示,蓉城社区创新屋(以下简称“创新屋”)是面向成都市城乡社区群众普及科学知识、弘扬科学精神、传播科学思想、倡导科学方法和引导群众开展科普和创新创业活动的社区服务场所。“创新屋”不以营利为目的,面向社区公众开放,为社区群众搭建科普实践平台,营造创新创业社会环境。

  要建“创新屋”五个“一”不可少

  要明确的是,“创新屋”要纳入成都市科普基地管理范围,因此,需达到以下基本标准:

  一个固定场所:“创新屋”应建立在社区党群服务中心或青少年活动中心等面向社区居民开放的公共服务场所,有固定场地,面积不低于100平方米;有统一的“创新屋”形象标识和明显的指示标牌;一次性接待能力在30人以上;场地每年开放时间不少于180天。

  创新屋建立在党群服务中心的,应符合党群服务中心设计规范。

  一套基本设备:“创新屋”需配备适合开展科学普及内容的相关设备不少于一套,也可以根据居民需求和社区特色,安装相关设备设施;所有设备设施必须安全可靠,符合国家有关安全与质量标准。

  1。 展示类:适合居民观看、了解最新科技成果及应用。

  2。 互动类:适合居民体验互动的科普设施。

  3。 动手类:适合居民开展创新实践活动的动手工具。

  一支工作队伍:“创新屋”由街道牵头建设,需配有2名以上相对稳定的专(兼)职管理人员;有专业的社会机构组织参与运营、管理及组织策划等;有科普志愿者服务团队,与所在辖区的学校、企事业单位等建立合作关系,携手开展社区科普、创新实践活动。

  一套规范制度:“创新屋”需建立健全日常运营、安全管理、财务档案等工作管理制度;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做好年度总结;积极参加市级科普活动;参加全市年度工作评价与三年一次的复核工作。

  一系列活动:“创新屋”应突出创新创业,围绕社区特色,经常性组织开展系列科普活动,提高社区居民的参与度,培养公众对科技创新的兴趣;“创新屋”应利用媒体、网络等多种渠道加强宣传,提升影响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