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政策变化

  1。小升初全面取消特长生招生。

  2。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实行电脑随机录取。

  3。通过“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进行信息采集、网上报名、结果查询、学位确定等。

  2 信息采集

  2020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统一信息采集”。无论是拟就读公办学校,还是要报名参加民办学校电脑随机录取的适龄儿童少年均须先登录“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进行个人信息的填报或完善。

  全市户籍适龄儿童均须于5月11-22日登录“成都市小学招生入学服务平台”,进入信息采集系统完成个人信息的填写。

  其他符合政策的适龄儿童申请就读小学的,于5月11-22日到相应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进行信息采集。

  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不参加5月份组织的网上信息采集。其信息采集相关事宜待随迁子女入学资格审核结束后由居住证(地)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安排落实。

  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在确保当年秋季新学期开学前年满六周岁儿童(当年8月31日前出生,含8月31日)入学的基础上,根据区域内学校学位情况和适龄儿童数量等,确定就读小学一年级儿童的出生截止日期。具体办法由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制定并向社会公布。

  在成都市小学就读的所有小学毕业生均须于5月8-15日登录“成都市小升初服务平台”,进入毕业信息采集系统完成个人信息的核实和修改。

  1。在成都市小学就读的小学毕业生须在毕业信息采集前向现就读小学提供户口簿。户籍与就读小学不在同一区(市)县的成都市户籍小学毕业生,由就读小学在毕业信息采集系统中上传材料,并按学生户籍统一提交给户籍所在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审查后,在户籍所在地升学。

  2。在成都市外小学就读、回成都市就读初中的成都市户籍小学毕业生,到户籍所在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出示户口簿和学籍相关材料,经审查后进行信息采集。鉴于当前疫情防控实际,在信息采集期间,该类学生家长可先与户籍所在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联系,由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指导其做好信息采集。

  3。在成都市外小学就读、符合成都市随迁子女条件,且需在成都市升学的小学毕业生,不参加5月份组织的网上信息采集。其信息采集相关事宜待随迁子女入学资格审核结束后由居住证(地)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安排落实。

  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根据信息采集和资格审查结果,为符合条件的学生编定报名流水号,用于学位确定及查询。

  3 民办学校网上报名

  1。成都市户籍学生,可填报户籍所在区(市)县的民办学校,也可填报面向其户籍地招生的其他民办学校。

  2。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可填报居住证(地)所在地的民办学校,也可填报面向其居住证(地)所在地招生的其他民办学校。

  3。成都市外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可按照各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公布的面向成都市外招生的民办学校报名。

  自愿就读民办小学的成都市户籍适龄儿童、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及其他符合政策的适龄儿童,于6月15-18日进入“成都市小学招生入学服务平台”,选择“民办小学报名”进行网上报名。

  成都市外户籍适龄儿童于6月17-18日进入“成都市小学招生入学服务平台”,选择“民办小学报名”进行网上报名。

  自愿就读民办初中的成都市小学毕业生、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及其他符合政策的小学毕业生,于6月19-22日进入“成都市小升初服务平台”,选择“民办学校小升初网上报名”进行网上报名。

  成都市外户籍小学毕业生于6月21-22日进入“成都市小升初服务平台”,选择“民办学校小升初网上报名”进行网上报名。

  每位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可填报一个民办学校电脑随机录取志愿。在规定的网上报名时间内,可对已填报的民办学校志愿进行修改。报名时间截止后,不能再作修改。

  成都市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实行统一网上报名,所有民办学校招生网上报名均通过“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进行。

  4 民办学校电脑随机录取

  民办学校不得自行组织录取。电脑随机录取工作由审批地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实施。

  温馨提示:电脑随机录取是一个公平、公正、公开随机确定学位的过程。个别不法份子利用录取的随机性和家长的迫切心理,宣称可以找关系帮助学生取得录取学位,借机骗取钱财。如遇有人宣称可以暗箱操作,请家长依法举报或报案,切勿上当受骗。

  民办学校的招生计划和范围由审批地教育行政部门核定,主要面向本区域、本市招生。

  成都市户籍小学毕业生、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及其他符合政策的小学毕业生可自愿直升民办一贯制学校本校初中部。若直升人数超过本校初中核定招生计划,在本校自愿直升的小学毕业生中实行电脑随机录取;若直升人数少于本校初中核定招生计划,其空余学位实行网上报名,电脑随机录取。已经参加校内直升的学生,不再参加其他民办学校网上填报志愿和电脑随机录取。

  民办一贯制学校学生若自愿直升本校初中部,应在规定时间登录“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申请参加直升。未在网上申请参加直升的,视为放弃本校直升。

  任何民办学校不得拒绝接收经电脑随机确定录取资格且在教育行政部门规定时间内报到注册的学生。

  没有用。国家和省市有关招生入学的文件明确规定,不得以任何形式选拔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严禁以各类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不得以面试、测评等名义选拔学生。各位家长要擦亮眼睛,不要相信以“招生中介”“占坑考试”等名义的欺骗行为,防止上当受骗。如发现组织“占坑”考试等违法违规行为,可向事发地教育、公安等部门举报。

  5 学位确定

  坚持“两个一致”优先的原则。优先安排与法定监护人户籍所在地一致、且户籍所在地与实际居住地一致的适龄儿童就近入学,统筹安排家庭实际居住地与户籍地不相符的适龄儿童入学,具体办法由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制定。

  成都市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小学入学实行先进行网上信息采集,然后在登记点审核确认的方式。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需在6月1-5日持户籍证件及实际居住地相关证明材料(法定监护人实名所属的房产证明等),到户籍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指定的登记点进行报名资料审核。资料审核工作结束后,户籍从外地迁入或因其他各种原因未登记的适龄儿童,由户籍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学位余缺统筹安排入学。

  1。中心城区公办初中学位确定分两个批次进行,上一批次已确定公办学位的学生不再参加下一批次公办学位确定。

  第一批:市直属学校等报名电脑随机录取。石室中学(北湖校区)、成都七中(高新校区)、树德中学(光华校区)、树德中学(外国语校区)、北京师范大学成都实验中学实行网上报名、电脑随机录取的办法。若报名学生数未超过招生计划,则直接录取所有报名学生。

  中心城区户籍学生及已在成都市小学就读、符合条件申请在中心城区就读的随迁子女均可报名参加第一批次学校的电脑随机录取。郊区新城户籍学生及已在成都市小学就读、符合条件申请在郊区新城就读的随迁子女可报名参加树德中学(外国语校区)的电脑随机录取。

  第二批:划片入学或划片电脑随机录取。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按照统一政策、统一时间、统一录取办法、统一工作程序的管理办法,组织开展区域内学校划片入学或电脑随机录取。

  2。郊区新城初中学校学位的确定,由当地教育行政部门依据相关规定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并按市教育局要求组织实施。

  招生报名人数超过核定招生计划数的民办学校,实行电脑随机录取,未超过核定招生计划数的,直接录取全部报名学生。

  家长在网上报名前,须了解民办学校的收费情况、办学条件等相关信息,根据孩子个性、家庭经济状况等实际,理性报名并填报志愿。

  成都市保障所有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均有一个公办学位。未被民办学校录取的适龄儿童少年,仍按划片就近入学或划片电脑随机录取等方式就读公办学校;已电脑随机录取到民办学校(含直升一贯制民办学校)的适龄儿童少年的公办学位确定办法由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区域实际情况制定。

  市直属(直管)学校电脑随机录取工作由市教育局负责组织,其招生入学细则将按照工作日程安排及时公布。

  已被民办小学录取的学生家长须于6月29-30日在网上系统中进行公、民办学位最终确认。

  已被民办初中录取的学生(含电脑随机录取和一贯制学校直升)家长须于7月18-19日在网上系统中进行公、民办学位最终确认。

  逾期未确认学位的适龄儿童少年,默认为公办学位。

  随迁子女入学

  随迁子女入学申请人应于5月份的工作日向居住证(地)所在教育行政部门指定的登记点提出入学申请。7月第三周的工作日内,登记点公布通过审核人员子女安排就读的学校。

  1。 随迁子女在居住地接受义务教育,需要出示下列材料的原件,提交复印件:

  ▲ 申请人在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和《成都市居住证》(本市户籍只需提供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

  ▲ 申请人及其子女同一户籍的原籍户口簿或其他能够证明其法定监护关系的相关材料;

  ▲ 申请人与该区域用人单位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在该区域办理的工商营业执照(含纳税或免于纳税的相关材料);

  ▲ 截止2020年5月1日前,申请人已在本市连续依法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满12个月的清单(且申请入学当月处于持续缴纳状态);

  ▲ 截止2020年5月1日前,申请人已在该区(市)县连续居住满一年的相关材料。

  2。积分达11分及以上(其中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得分不低于10分,合法稳定居住指标或累计居住指标不低于1分)但未入户的居住证持有人,其随迁子女在本市接受义务教育,需要出示下列材料的原件,提交复印件:

  ▲ 申请人在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和《成都市居住证》;

  ▲ 申请人及其子女同一户籍的原籍户口簿或其他能够证明其法定监护关系的相关材料;

  ▲ 申请人的居住证积分信息。

  1。小学入学: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由居住证(地)所在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入学。

  2。小升初:已在成都市小学就读的随迁子女小升初,按规定向居住证(地)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指定的登记点提交申请,登记点审核通过后,将《成都市流动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通知书》交回就读小学。申请了随迁子女入学的成都市户籍学生不再参加户籍地的划片入学或划片电脑随机录取。

  ▲ 在成都天府新区、成都高新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小学就读的随迁子女,若居住地未变更,随就读小学划片范围内学生升学;在成都市其他区(市)县就读的随迁子女,若居住地未变更,居住证(地)教育行政部门可参照以上办法制定实施细则。

  ▲ 在成都市小学就读的随迁子女,居住地跨区(市)县变更的,由居住证(地)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就学,还可参加市直属学校报名电脑随机录取。

  ▲ 未在成都市小学就读的随迁子女,按规定向居住证(地)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指定的登记点提交申请,登记点审核通过后,由居住证(地)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就学。

  成都市集体户籍人员子女入学

  法定监护人一方为成都市集体户籍,本人为外地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可以非成都市集体户籍一方法定监护人为申请人,按当年成都市随迁子女入学政策提出入学申请。

  法定监护人双方均为成都市集体户籍,仅本人为外地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由法定监护人一方向其户籍所在地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并出具法定监护人双方户籍证明、监护关系证明、居住证明等材料,由该法定监护人一方户籍所在地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8 信息公开

  4月30日前,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出台实施细则,并通过教育局、学校门户网站和社会媒体等多种形式向社会公布。公布内容包括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办学条件、划片范围、招生计划、办理程序、入学结果以及工作咨询方式、监督举报平台、信访接待地址等相关政策和重要信息。各区(市)县招生入学咨询电话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