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摄者:

  特别激动,希望大家看到成都的文明

  通过成都交警四分局,红星新闻记者也联系上了视频的拍摄者是李女士。她告诉记者,18日(周五)下午6点左右,她带着孩子从成都市妇女儿童中心医院出来,“高峰期,日月大道一段比较拥堵。”她印象中,突然后面传来了警笛声,“看过去是三辆消防车。”李女士表示,当时非机动车道上车也不少,“出动了三辆消防车,也不晓得哪里出了什么事,肯定很紧急。”但接着她就注意到,路上的私家车先后向右前方开去让行,“出现了一条通道。”

  李女士直言,这是自己第一次在现实中遇到这样的情景,“非常激动,所以赶紧拿手机拍了下来。”警方提供的监控视频上,车辆不断往右靠边,路上的车流里像是拉开了拉链,红色的消防车从让出的道路上不断往前。

  随后,李女士也传到了抖音上,“希望通过我的传播,让大家看到成都的文明。”

2020年9月18日下午6点,社会车辆在日月大道上给消防车让道2020年9月18日下午6点,社会车辆在日月大道上给消防车让道

  让道司机:

  这点小事消防员都记得,感谢他们

  通过成都交警第四分局,红星新闻记者也找到了参与让道的其中两名司机。邱女士当时就在车流中,她回忆,当时是18日(周五)下午6点左右,日月大道进城方向比较拥堵,在成都市妇女儿童中心医院附近时,她听到后面传来的警笛声,“后视镜里也看到了消防车。”她表示,注意到前后有车辆开始慢慢向右靠边让道,她也瞅准非机动车道上的空,“很自然的就转过去了。”邱女士说,让道也是为了消防车更快抵达现场开展救援。以前,她也为救护车让过道。

  另一位参与让道的司机张先生表示,自己当时开的是一辆棕色SUV,“日月大道车多,正一点一点的在往前开。”期间,他就听到了警笛声,注意到是消防车时,“我就想着,得想办法让一下。”他坦言,一方面这是法律的规定,“公民要守法”,另一方面,他对消防队员很敬佩,“灭火救援都很危险。”

  张先生的位置要挪车并不容易,“小心翼翼地往非机动车道上移动。”在他看来,自己只是做了一件小事,“帮我给消防员带个话,这点小事他们还记得,也感谢他们。”

  普法:

  遇到特种车辆执行紧急任务时,有条件不避让要接受处罚

  红星新闻记者也注意到,有网友直言:“法律就是这么规定的!常识!”另一位网友提醒大家:“忘记上次不给让道被罚款的司机了吗?”

  成都市交警第四分局民警李彦铎介绍,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的规定,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执行紧急任务时,可以使用警报器、标志灯具;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不受行驶路线、行驶方向、行驶速度和信号灯的限制,其他车辆和行人应当让行。

  成都交警提示,广大驾驶员朋友们在驾车途中,遇到特种车辆执行紧急任务时,在保证安全的情况下,应当及时避让。“在有条件避让而未避让的车辆,成都交警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依法进行处罚。”

  红星新闻记者 彭亮 摄影 王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