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老大”一审获刑25年

  法院经审理查明,2003年,程正武在刑满释放后,陆续纠集、网罗刑满释放和社会闲散人员,通过安排人员在原双流县“百老汇歌城”等娱乐场所看场收费、高利放贷暴力催收、涉足工程建设等方式牟取非法利益,逐步形成较稳定的犯罪组织。

  2005年2月,为树立个人权威、维护组织内部规约,提升该犯罪组织在当地的恶名和非法地位,程正武指使人员持刀挟持组织成员,并致其重伤。

  同年3月7日,程正武组织、指挥多名组织成员在公共场所持械殴打他人,造成2人重伤、1人轻微伤。此后,程正武以乡邻家族关系为纽带、开办公司为掩护,以成都银茂投资咨询服务有限公司为据点,继续招募和吸纳组织成员,最终形成以被告人程正武为首,骨干成员相对固定,积极参加者和一般参加者众多,结构稳定、层级清晰、分工明确的黑社会性质组织。

  该犯罪组织有组织纪律和活动规约,对维护犯罪组织利益有功的成员予以经济奖励或委以重用,对不服从安排的成员或者意图脱离组织的成员进行暴力殴打、加害、辱骂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