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何要规范学校命名?

  引导新学校特色办学  倒逼老学校加强内涵建设

  据了解,成都出台系统的《导则》规范特色化校名命名的举措在全国具有开创性。“《导则》全面整合了从幼儿园到非学历高等教育、从学校到校外培训机构有关特色化校名的命名要求,以确保有理有据,同时分类明确了冠以外语类、实验类、艺术类、体育类等字样的校名核定程序,以负面清单形式明确校名禁止冠以的字样,以正面清单形式分类明确了具体命名条件,这既是对新办学校特色化办学的一种指引,又是倒逼原来的学校提升内涵建设。教育行政部门历来支持学校开展教育教学研究,支持学校培育外语、艺术、体育等办学特色,创建中外人文交流特色学校、艺术教育特色学校、阳光体育示范学校   等特色学校。校名中没有特色化字样,不一定学校就没有办学特色;反之,校名中有特色化字样,一定要名符其实。”成都市教育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同时,市教育局通过《导则》同步下放校名含有特色化字样的核准权,以此推进教育领域‘放管服’改革,进一步理顺市、区两级教育行政审批的关系,实现办学许可与学校核名协调统一,促进区(市)县教育审批服务提速增效。”

  通知要求各区(市)县教育审批部门加强预核名(预先登记)指导,帮助学校举办者准确理解学校命名的有关条件,并结合学校实际,提出核(更)名申请,避免其使用与实际不符或者容易引发歧义、对公众造成误导的名称。特色化校名核(更)名后,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应督促学校围绕办学章程、申报方案及发展规划,推进特色化教育教学改革,确保学校名副其实,取得办学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