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二次拍卖由债权人大会决定

  按照拍卖公告的规定,此场拍卖成交后,余款应在2021年5月17日16时前缴纳。此次破产拍卖的管理人刘律师告诉新京报记者,截至最后交款时间,剩余1507.55万元的拍卖余款仍未到账。“买家未缴纳拍卖余款的原因不太清楚。按照法律规定和拍卖公告,我们会依法追究该买家的责任。”刘律师表示,由于此案件是破产案件,所以要根据债权人大会,来决定谭鱼头名下的49个商标是否会再次拍卖。

  新京报记者注意到,竞买公告明确,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包括但不限于买受人未在2021年5月17日16时前将拍卖成交全部余款缴入管理人指定账户的视为悔拍,以及买受人明示其悔拍等情形),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没收的保证金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等。保证金数额不足以弥补拍卖费用损失以及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的,管理人可以向悔拍人追索。

  律师称再拍卖若低于原拍卖价款可由原买受人补差额

  北京嘉善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常亮告诉新京报记者,《拍卖法》中规定,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与拍卖人办理拍卖成交确认书或签订拍卖合同,就要据此享受权利承担义务。所以,“谭鱼头”商标的买受人在成交之后就有支付其出价的义务,不管买受人明示悔拍,还是筹不够资金,都不能排除付款义务。

  常亮表示,按照《拍卖法》,再行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原买受人应当补足差额。“也就是说,如果‘谭鱼头’商标重新拍卖,且再次拍卖的成交价低于1510万,拍卖管理人可以向悔拍人追索差价。”

  新京报记者注意到,此前也有拍卖业界人士忧虑,如果商标买家冲动逞强,或者有意搅局,10万元的保证金对其约束力较差。常亮表示,从“谭鱼头”流拍事件中看出,这种担忧并不是没有道理。“如果设置过高的保证金,很可能会降低竞价人参与的积极性。为防止悔拍事件发生以及最大限度减少因悔拍产生的损失,可在约定违约责任时适当提高悔拍者的违约责任。”

  新京报记者 王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