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8日,红星新闻记者获悉,成都市锦江区于27日印发《锦江区贯彻落实成都市<支持市场主体健康发展促进经济稳定增长政策措施>的实施办法》,立足锦江实际,出台了32条扶持政策,帮助市场主体应对疫情影响、稳定健康发展。

  此次出台的32条政策措施,涵盖降低中小微市场主体经营成本、支持工业企业稳定发展、帮助服务业企业健康发展、促进外贸企业更好发展、支持市场主体扩大项目投资、加大金融信贷支持力度、加强企业要素保障、优化为企服务营商环境8个方面,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1日。

  降低市场主体经营成本

  减免中小微企业及个体工商户房租

  经营成本上涨是当前市场主体面临最突出、反映最强烈的问题。围绕降低市场主体生产经营成本,政策措施一方面全面落实国家减税降费等税收优惠政策,让政策的雨露充分撒播到每个符合条件的市场主体;另一方面,减免中小微企业及个体工商户房租,通过国有企业向市场主体让利、给予承租人补贴等方式,缓解成本负担。

  在锦江区范围内依法合规承租区属国有企业和行政事业单位房产用于生产经营,对生产经营暂时有困难但产品有市场、项目有前景、技术有竞争力的非国有中型企业,以及劳动力密集、社会效益高的民生领域非国有中型企业,2022年减免3个月房租;对非国有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若承租的上述房产位于2022年依据国家标准被划定为疫情中高风险地区范围内的,2022年减免6个月房租,其他区域减免3个月房租。

  加强企业要素保障

  吸纳应届高校毕业生就业将给予补贴

  在加强企业要素保障方面,通过政策“组合拳”着力降低企业用地成本,强化用能保障,优化用工服务。

  对年度区级实际经济贡献100万以上的“四上”企业购买人力资源服务的,按照购买服务费的30%最高50万元给予补贴。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向“四上”企业输送劳动者并稳定就业的,按500元/人标准给予职业介绍服务补助。在锦江区参保或注册的小微企业招录用应届毕业生(含上年度毕业和异地户籍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照“先缴后补”的原则给予1年的社保补贴,满1年后继续留用的给予2000元/人的岗位补贴。中小微企业吸纳已登记的灵活从业人员就业,与其签订1年及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为其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3个月,给予1000元/人的就业补贴。

  据锦江区发改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为确保对市场主体的减税降费和资金奖补及时兑现、应兑尽兑,完善助企惠企政策措施咨询申报、反馈查询、投诉处理专项通道,此次出台的政策措施还附有《助企惠企政策服务专项通道表》,公布了各项政策牵头部门和联系方式,为企业申报兑现做好准备、提供便利。同时,锦江区级相关部门正在加紧制定实施细则或申报指南,将32条政策措施落实到位。

  红星新闻记者 吴华宇 图据锦江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