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成都1月3日电 (记者李平)“警官,我的东西丢了,里面有大量现金和金银首饰。”1月1日下午,一位女士急冲冲来到成都市公安局郫都分局和平街派出所报案。

  原来,12月31日晚,该女士从都江堰回到位于郫都区龙湖二期家中后,才发现车上一包东西遗失,包内有现金和金银首饰若干。通过查看监控录像,发现在高速公路上时东西都在车上,女士便怀疑是在小区地下停车场开车门时掉在地上。

  民警立刻前往现场。经过走访,小区门卫提供了一个重要线索:有一太婆捡到一包东西,和失主所说的东西相符,太婆还留下了自己的地址是X栋X单元1404。

  民警立刻上门,该业主却表示家里面没有老人,也没有捡到东西。经过一番走访,周围邻居也表示该户确实没有老人。民警再次挨家挨户询问,依然找不到这位太婆。

  多番走访没有结果,民警回到小区监控室,从几十个探头的监控视频开始仔细分析,足足看了3个多小时,终于一位太婆出现在监控画面中。“就是她!”民警根据体貌特征和手里的东西判定该太婆就是捡东西的人。民警又通过电梯里监控最终确定该太婆住在X栋X单元1304。

  让人意外的是,这位太婆承认捡到了袋子,但表示里面只有一件衣服,失主所谓的财物自己一概不知。无奈之下,民警将太婆请到监控室查看监控,并耐心进行法律宣传。“我们明确告知太婆,根据《刑法》有关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他人的遗忘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或者拒不交出的行为构成侵占罪,将受到法律严惩。”民警说。

  最终,太婆承认失主的财物放在家里。民警到太婆家中取回财物,经清点,内有现金5000余元,还有价值8万多元的金项链、金手镯、钻戒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