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新闻网讯(记者 鄢瑜)春节是家人团聚的喜庆日子,在把酒言欢之际,不少驾驶员仍然抱有一丝侥幸心理,冒险酒后驾车。这严重危害了道路交通安全,是对自身的不负责任,更是对多个家庭的不负责任。

  为有效遏制道路交通违法行为,营造安全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2020年1月15日20许四川省公安厅高速公安四分局十一大队在仁沐新高速公路井研收费站开展集中专项夜查行动中,发现一辆白色领克牌小轿车晃晃悠悠的驶入民警视线,民警示意该车靠边停车接受检查,在民警检查驾驶员杨某相关证件时,发现其身上散发着浓浓的酒味儿。民警立即要求驾驶员杨某下车进一步检查,经呼吸式酒精检测显示杨某血液酒精浓度含量为34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