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件民生实事完成情况

  (一)减免非民族自治地区49万名普惠性幼儿园在园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和残疾儿童学前教育保教费,占目标任务的111.4%。

  (二)为139.4万名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提供生活费补助,占目标任务的116.2%。

  (三)为国家和省级试点地区的348.4万名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提供营养膳食,占目标任务的105.6%。

  (四)全面免除民族自治州、自治县(共51个县)学前3年公办幼儿园保教费,全面免除3年公办普通高中学费,为所有普通高中在校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

  (五)支持全省高海拔寒冷地区(海拔2500米以上)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开展取暖工作,已覆盖学生29.5万名,占目标任务的105.4%。

  (六)选派1437名教师到“三区”支教,为推动贫困地区、民族地区和革命老区各级各类教育发展提供人才支持,占目标任务的119.8%。

  (七)在民族自治地区8381个村实施学前“双语”教育。

  (八)免除全省86.1万名公办、民办中职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学生学费(艺术类相关表演专业除外),占目标任务的113.3%。

  (九)面向全省8258.5万城乡居民免费提供健康档案管理、健康教育、慢性病管理等14类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占目标任务的100.7%。

  (十)为179.6万贫困人口进行免费健康体检,占目标任务的104.4%。

  (十一)分别给予符合条件的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独生子女伤残或死亡家庭特别扶助,给予符合条件的少数民族育龄夫妇奖励。已奖励扶助202万人、特别扶助17万人、“少生快富”3120户。

  (十二)提高6900余万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水平。

  (十三)提高618万贫困人口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代缴水平。

  (十四)进一步提高1232.9万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养老保障水平,占目标任务的112.1%。

  (十五)为236.1万建档立卡未标注脱贫的贫困人口、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等困难群体代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缴费部分,占目标任务的131.2%。

  ( 十六)为持有第二代残疾人证的74.8万困难残疾人提高生活补贴标准,占目标任务的102.5%。

  (十七)推进实施绿色惠民殡葬政策,180161名逝者家庭享受减免或补贴基本殡葬服务费用。

  (十八)建设21661户彝家新寨。

  (十九)建设9848户藏区新居。

  (二十)改造危旧房棚户区19.9万套,占目标任务的132.7%;实施农村危房改造16.3万户,占目标任务的148.2%。

  (二十一)建成农村公路6827.3公里,占目标任务的113.8%。

  (二十二)已完成94处地质灾害隐患点治理,占目标任务的117.5%;完成3614户农户地质灾害防灾避险搬迁安置,占目标任务的120.5%。

  (二十三)完成500个城镇生活污水和城乡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项目。

  (二十四)实施农村光纤宽带建设、管理、维护和升级改造,推动742个行政村实现通光纤宽带,占目标任务的164.9%。

  (二十五)建成85个省级安全社区,占目标任务的100%;建成4599个城乡社区儿童之家,占目标任务的102.2%。

  (二十六)新(改)建公共厕所6385座,占目标任务的105.6%;新(改)建农村户厕990167户,占目标任务的113.6%。

  (二十七)完成2500个贫困村文化室建设任务。

  (二十八)实现5118个“五馆”免费开放。

  (二十九)实现84个大型体育场馆向社会免费、低收费开放,有效保障人民群众享有免费、低收费体育健身服务权益,占目标任务的102.4%。

  (三十)完成25万户贫困户通电视信号,占目标任务的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