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四川新闻3月27日电 (邹立杨 李良军)近日,泸州市泸县公安局嘉明派出所民警巡逻时抓捕一名用自制“捕鱼神器”捕鱼的男子,当场查获自制电鱼设备一套以及捕获的鱼虾若干。
据悉,该男子冯某为了能够快速捕获鱼虾,便自己用电瓶、抄网、竹竿等物品制作成电鱼工具,选择了在污水处理厂门口的河边钓鱼。为了更方便电鱼,冯某头上戴着矿灯用于照明,不料被巡逻的民警抓个正着。民警查获冯某时,冯某已经捕获鱼、虾等3斤左右。
电鱼是一种灭绝性的扑杀行为,对生态和渔业都会造成毁灭性伤害,电鱼者本人也存在着触电的危险。电鱼器释放的瞬间电量甚至可以电倒一头牛,它所到之处小鱼当场被电死,大鱼虽然只被电晕但它们的性腺会受到损害,侥幸活下来,也基本丧失繁殖能力,因此电鱼也被称为“绝户”捕捞。
目前,冯某因为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已被公安机关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民警提醒:捕鱼请注意方式,采用违法方式捕鱼将会受到法律惩罚。(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