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刑法相关规定,以制作、散发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的图书、音频视频资料或者其他物品,或者通过讲授、发布信息等方式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的,或者煽动实施恐怖活动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明知是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的图书、音频视频资料或者其他物品而非法持有,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法官提醒:

  近年来,随着互联网的高速发展,微信、网盘的普及运用,微信群、网盘逐渐成为恐怖主义、极端主义传播的重要途径,需要提醒的是,网络并非法外之地,每个公民在使用过程中都要学法用法、知法守法,对于发现的暴恐信息,要及时举报,切莫随意转发。维护国家安全、人人有责,维护国家安全,从自觉抵制暴恐信息做起。

  遂宁中院供图和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