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顺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唐某藐视法纪和社会公德,在公共场所醉酒持剑追砍他人、无事生非、情节恶劣的行为已构成寻衅滋事罪。唐某醉酒后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其行为已构成危险驾驶罪。被告人如实供述且认罪认罚,其家属赔偿了被害人损失,酌情从轻处罚。被告人系累犯,依法从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