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再生说,这就是当年冒用其身份信息的余某某
今年3月,刘再生收到一份刑事裁定书,他终于可以甩掉“抢劫犯”这个头衔了。
这份由浙江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法院作出的刑事裁定书中,法院方面对18年前作出的一份刑事判决书中的被告人身份信息进行了更改,确认被告人“刘再生”的身份信息系被他人冒用。
4月21日,刘再生告诉成都商报-红星新闻记者,过去18年,他一直背负着“抢劫犯”的犯罪记录,当有关“抢劫、坐过牢”的消息传回四川老家,风言风语曾一度导致他婚姻受阻。目前,刘再生已向当年作出判决的法院寄出“国家刑事赔偿申请书”。
不过,法院方面回应成都商报-红星新闻记者称,法院在法律和程序上没有问题,建议刘再生起诉当年冒用其身份的当事人余某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