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在线消息(记者 秦勇 文/图)4月22日,记者从自贡市“打击欺诈骗保集中宣传月”暨医保基金运行情况新闻通气会上获悉,2019年至今年3月底,该市检查定点医药机构1303家,覆盖率100%,查出违规医药机构1121家次,查处违规费用1261.37万元,收取违约金1058.1万元,暂停医保服务80家,解除医保协议31家,移送司法机关1家。
今年是国家医保局部署三年打击欺诈骗保集中专项行动的“收官之年”,在前阶段的专项行动中,自贡各级医保部门重点针对医疗机构不合理检查、不合理诊疗、不合理用药、不合理收费开展专项治理,取得初步成效。下一步,自贡将加大欺诈骗保的打击力度,维护医保基金安全,守住用好老百姓的“保命钱”、“救命钱”。
案例1:自贡市新美春天大药房益康三店未执行疫情期间履行信息登记和违反医保协议违规案。
自贡市新美春天大药房益康三店在疫情防控期间销售发热、咳嗽药品,存在有实际销售而无登记、登记中有漏报、瞒报以及未凭处方销售处方药品等情形。自贡市医疗保障事务中心依据相关规定,对该店作出限期整改、通报批评、暂停医保联网结算一个月处理。
案例2:大安区参保人员郭某某骗取医保基金案。
经查,自2015年底起,大安区参保人员郭某某、何某某、郭某乙,先后向大安区医疗保险事业管理局通过提供虚假异地住院材料的方式,申报医疗保险费用,骗取医保基金,共计40617.78元。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大安区法院判决郭某某等三人犯诈骗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并判处罚金。
案例3:沿滩区九洪乡莲花村村卫生室药品“进销存不一致”违规案。
经查,2019年1月以来,沿滩区九洪乡莲花村村卫生室存在病人看病购药次数与医保系统门诊统筹报销不一致,门诊报销登记表患者签字大部分均由一人代签,5例病人无处方购药,部分存在大处方购药,三种药品的进销存不一致,实际盘存数均大于账面数。沿滩区医保部门根据相关规定,2019年8月9日起,暂停九洪乡莲花村卫生室居民门诊统筹报销3个月,拒付药品进销存不符涉及的违规金额26896.6元,拒付无处方购药报销违规金额461.62元,合计27358.22元。责令九洪乡卫生院对该辖区内的卫生室进行全面的清理整顿。
案例4:富顺县群康医院“过度治疗”违规案。
2019年1月至11月,富顺县群康医院存在不合理检查,过度用药、过度治疗等违规行为,涉及医保基金9.3万元。富顺县医保部门根据《自贡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第六十七条规定,拒付违规医保本金9.3万元,处3倍违约金27.9万元,责令全面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