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面新闻记者 李智
到法院打官司,官司赢了,钱却拿不到,败诉的人一直拖欠,这就叫“老赖”,对于老赖的打击,也是法院执行工作的一个重点。
4月下旬,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了这样一起典型案例,一名“老赖”一直欠钱不还,被法院发出限制高消费令,当了解到老赖子女就读于一所高消费的私立学校,法院随即联系教育部门,将其子女转学至公立学校。
据了解,早在2016年,成都中院便二审并判决了这起案件,被告蒋伟(化名)需偿还借款本金734万元和利息。
但是,在判决书生效后,他迟迟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义务。2016年10月,原告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成都中院将该案指定邛崃市人民法院执行。
在执行中,邛崃市人民法院审查认定,蒋伟对生效判决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系失信行为,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018年7月,邛崃市人民法院向蒋伟发出限制高消费令,其中明确限制其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
2018年8月,邛崃市人民法院为保障债权人合法权益,向成都市金牛区教育局及案涉私立学校发送协助执行通知书,并与被执行人所在地教育部门沟通协调,在新学期开学前将其子女转至公立学校就读。
法官表示,本案兼顾了“坚守法律底线”和“保护合法权益”的价值理念,依法限制被执行人子女就读高消费私立学校,联合教育部门将其子女转至公立学校就读,在保护债权人利益的同时,兼顾保障了被执行人子女的受教育权,对全国类似案件具有指导意义。